中标
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五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64.1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23s043
预算金额53.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先生
中标公司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764.1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五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1723S043)
各相关投标人:
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五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包号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报价(元)
资格能力
评标情况
1
1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2
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
536670.36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名
3
1
河南省腾龙电力有限公司
1
4809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4
1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1014018.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5
1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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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西玛大道456号新乡市科创孵化园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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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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