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医院科研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人民医院科研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经海安市数据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海行审﹝2024﹞11号,项目使用单位为海安市人民医院,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即招标人)为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使用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海安市中坝中路17号海安市人民医院原5#楼区域。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额为8000万元,占地面积约29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700平方米;主要建设科研教学综合楼一栋及配套设施设备,含室外配套(道路、场地、管网、景观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招标范围:海安市人民医院科研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以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勘察: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②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 ③协助招标人及项目使用单位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④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⑤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⑥测绘工作包括各专业管网与市政接驳点的位置及标高、场内管线探测、地形测绘、雨污水井位置及标高等。
(2)设计:做好本项目交付使用前全过程全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①方案设计,并根据招标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和深化;②各单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初步(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③各单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电气(含强弱电)、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工程(含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并接入消控中心)、电梯、智能化(含安防)、幕墙及门窗、钢结构、室内精装修、室内软装(包含但不限于家具、办公设施、文化布展、标牌标识)、人防(如有)、厨房(含设备)、基坑支护及维护和降水施工图设计、地下停车场等;④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图、室外管网【室外给水排水(含化粪池)、室外强电(含供电外线专变资产分界点以下和红线范围内的室外供电管沟和线路)、室外弱电(含智能化)、室外消防、室外安防、管道综合)】、供配电(含临时用电、正式用电)及专变电房设计(含土建及电房设备)、景观亮化、交安设施、室内外标识标牌( 含人防、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引导标识及地下停车场停车位标线)等;⑤BIM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二星级)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卫生防疫专项设计、消毒供应中心专项设计、厨房专项设计及其他等所有必须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和设备设施设计(含提供设备材料的清单、选型及参数)等;⑥向发包人提供后续的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人防审查、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招标配合、预算编制配合、施工现场配合,主要设计人员驻场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参与样品现场选样、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并参与危大工程论证、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
(3)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评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且必须提供的评价报告),向主管部门申报并通过绿色建筑(二星级)预评价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方案调整报批、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及服务工作,以及组织各阶段评审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等。
2.4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同时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并通过审图;符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政办发〔2017〕55号)等文件中有关绿色标准(绿色二星级)要求。
2.6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完成止。
勘察设计工期:70日历天,其中: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管线探测报告,并根据发包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和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和评审、方案文本(含室内精装修方案、智能化专项方案、景观方案等)优化和深化;②设计方案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扩初)设计(含概算),并提交给市规划部门审查;③初步(扩初)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5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管理部门的评审和职能部门的图审,向省相关主管部门申报绿色建筑(二星级)预评价;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备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建筑、装修);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所体现的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不一致的,项目负责人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总建筑面积则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三者所示总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设计内容则以设计委托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的,则还须另出具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2)2022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3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e、关于本项目的承诺函。
(6)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招标人给予设计文件得分前三名方案补偿费(第一名:3万元,第二名:2万元,第三名:1万元),中标单位不予补偿。招标人支付补偿费后,投标人所投设计方案及成果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其设计方案成果进行优化整合。设计文件得分低于 50 分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月 14 日到2024年 7 月 4 日 09 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 月 4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2详细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 技术标(设计文件):74分 综合标(企业资信):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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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满分10分) |
投标报价 (满分10分)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数≥10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若7≤有效投标文件家数<10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 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 1%扣0.2分,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 |
技术标(设计文件,满分74分,暗标) |
1.设计总说明 (满分9分) |
(1)设计说明对项目解读、理解是否充分、深刻,描述是否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等专项设计是否合理。 (3)对本项目的认识理解程度、工作重点和难点、总体设计思路的分析进行综合打分。 评分等级:优秀,得7.2-9分;良好,得5.4-7.2分;一般,得3.6-5.4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2.设计总体构思和总平面布局(提供PPT等形式的设计成果)(满分15分) |
(1)根据设计总体构思理念是否合理先进;外形是否新颖大方和建筑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2)本设计的总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要求总平面图不少于1张,带经济技术指标; (3)不同角度透视图、鸟瞰图,体现设计风格,环境美化; (4)场地竖向布置是否合理,功能分区是否明确; (5)是否已提供日照分析报告,满足建筑日照要求。 评分等级:优秀,得12-15分;良好,得9-12分;一般,得6-9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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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及设计成果的适用性(满分10分) |
(1)项目的设计思路是否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2)建筑使用功能是否符合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功能空间配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满足功能区使用要求; (3)本设计的空间与交通关系: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是否合理、相关组织行为联系是否顺畅、是否满足交通流线要求; (4)本设计的楼层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5)单体建筑、平、立面布置合理,立面具有美观性。 评分等级:优秀,得8-10分;良好,得6-8分;一般,得4-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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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室内精装修(满分16分) |
(1)对本项目的装修构思与创意是否合理先进,提供门厅、职工餐厅、(大、小)型包间、(大、中、小)型教室、科研室、屋顶花园等的效果图; (2)结合本项目性质,设计区域选用的材料、色系、家具、物品等种类是否搭配合理、适用、美观;在材料及工艺应用上是否满足安全性、耐久性、环保性、适用性的要求; 评分等级:优秀,得12.8-16分;良好,得9.6-12.8分;一般,得6.4-9.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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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室外空间与景观绿化(满分6分) |
(1)对本招标项目景观绿化构思与创意的设想是否合理先进,整体美观性、生态环保与可持续性是否充分结合本项目特色。 (2)是否有鲜明独特的设计主题和风格,且符合项目功能特点和总体定位; (3)空间布局是否合理,各个空间尺度是否适宜,不拥挤、不重复、层次分明、分区清晰:是否注重空间的功能使用及空间的连续; (4)植被形成的空间层次是否具有丰富性、有序性:植被造型的美感、是否注重植被叶子或花朵的颜色在一年四季的搭配:是否能和场景产生意境。 评分等级:优秀,得 4.8-6分;良好,得3.6-4.8分;一般,得2.4-3.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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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4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室内照明光源的选择、分布、照明的有效利用率是否达到节能效果。 评分等级:优秀,得3.2-4分;良好,得2.4-3.2分;一般,得 1.6-2.4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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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造价控制(满分2分) |
(1)估算齐全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造价控制措施完备、合理;(2)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倾向于方案合理、用地节约、建筑面积节约、估算造价低的设计方案。 评分等级:优秀,得1.6-2分;良好,得1.2-1.6分;一般,得 0.8-1.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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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满分1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充分体现本项目功能需求; (2)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的设计深度要求; (3)专业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系统,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4)结合项目周边情况,是否提出了人性化、合理化的建议并融入设计方案中。 评分等级:优秀,得9.6-12分;良好,得7.2-9.6分;一般,得4.8-7.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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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技术标(设计文件)采用暗标评审,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设计文件采用A3纸幅,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80页。本项目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可保存为PDF格式。 3.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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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标(16分) |
1.项目组人员配备(满分9分) |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 ③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 ④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⑤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⑥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⑦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无扫描件不得分。同一人员有多个注册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2.企业获奖 (满分3分) |
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过由国家级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1.5分;获得过省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0.7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①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②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③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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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业绩(满分4分) |
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建筑、装修),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所体现的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不一致的,总建筑面积则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三者所示总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设计内容则以设计委托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均不能体现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的,则还须另出具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③如上述企业业绩与用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为同一项目时,则该项目不得分。 |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整。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邓卫东,相关负责人:周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许芳 联系人:陈钧 万丽丽
电 话:0513-88901386 电 话:0513-81819577(中心窗口)、81813576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40580971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0513-81868395 邮箱:hafgw99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