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23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阳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烽027-5997203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以《关于武汉港青山港区武石化作业区中韩石化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武汉市青山区长江武汉青山夹水道南岸中段武惠堤江段。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3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长江武汉武惠堤江段新建1 个 10000 吨级油气化工泊位、改造3 个 5000 吨级油气化工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码头区域至后方库区自控、电气、电信设施改造等工程的施工监理(不包含环境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以来有内河5000吨级及以上码头泊位(新建或改造)工程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内河500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泊位(新建或改造)工程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
(2)安全监理工程师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交通建设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2016年以来有内河500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泊位(新建或改造)工程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安全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水运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内河500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泊位(新建或改造)工程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水运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3月30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 11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8.招标人
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特1号;
邮编:430082;
联系人:吴阳斯;
电话:18507135827;
电子邮箱:wuys.zh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430081;
联系人:薛烽;
电话:027-59972036;
电子邮箱:xuef52@sinopec.com;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项目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吴阳斯027-86595745

电子邮箱

wuys.zh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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