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930324000137 | 项目名称 | 南通开发区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6930324000137004001 | 标段名称 | 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污泥浓缩池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污泥浓缩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备(2022)296号(批文编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能达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污泥浓缩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合同估算价:约455万元。
2.1.3工期要求: 总工期90日历天,本工程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老厂区新增污泥浓缩池、老厂区混凝沉淀池和滤池新增空调、老厂区2个新建变电所和污泥控制室新增空调、通盛厂和化工厂自控系统分开、通盛老厂区盖板更换、新老厂区增加部分摄像头、新厂区初雨调蓄及监测设施、新厂区增加全厂放空提升和501提升,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③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④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年9 月25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t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能达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地址: |
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庄卫韦 |
电 话: |
0513-81529979 |
电 话: |
18752932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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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污泥浓缩池工程编标图纸及答疑等汇总.rar
审查合格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