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立体停车库及北方院区地下机械车库维保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立体停车库及北方院区地下机械车库维保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立体停车库及北方院区地下机械车库维保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比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立体停车库及北方院区地下机械车库维保采购项目
二、 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 70万元
三、 采购内容:
为贯彻执行设备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物资管理部门在物资采购工作中的监管作用,决定对我院立体停车库及北方院区地下机械车库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结合实际情况,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立体停车库及北方院区地下机械车库进行日常维护及紧急情况的处理,确保机械停车设备可靠地运行,出具年度检验报告和办理国家定期检验报告。
四、合格的参选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参选人必须向采购单位直接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 参选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
8. 参选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如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性审核材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内容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提供虚假的资料的,有权依法追究参选人的责任,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参选人承担。
五、 比选文件的获取:
1. 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9:00(北京时间)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邮件至bysy_cg@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收到的文件恕不接受报名。
2. 本项目比选文件在2024年4月12日9:00(北京时间)后统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合格供应商邮箱。
3.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82266389
六、 参选文件递交:
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北京时间)
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1段428会议室
3. 参选文件递交方式:参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好的参选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为保证参选文件递交的及时性、安全性,请勿使用快递方式邮寄。
4.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七、 开选及评审:
1.开选及评审时间:2024年4月23日 9:00(北京时间)
2.参选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网站发布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24年4月7日
注:严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官网之外的网站擅自引用我院院内采购公告信息,如有违反我院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立体停车库及北方院区地下机械车库维保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比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立体停车库及北方院区地下机械车库维保采购项目
二、 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 70万元
三、 采购内容:
为贯彻执行设备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物资管理部门在物资采购工作中的监管作用,决定对我院立体停车库及北方院区地下机械车库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结合实际情况,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立体停车库及北方院区地下机械车库进行日常维护及紧急情况的处理,确保机械停车设备可靠地运行,出具年度检验报告和办理国家定期检验报告。
四、合格的参选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参选人必须向采购单位直接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 参选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
8. 参选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如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性审核材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内容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提供虚假的资料的,有权依法追究参选人的责任,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参选人承担。
五、 比选文件的获取:
1. 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9:00(北京时间)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邮件至bysy_cg@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收到的文件恕不接受报名。
2. 本项目比选文件在2024年4月12日9:00(北京时间)后统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合格供应商邮箱。
3.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82266389
六、 参选文件递交:
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北京时间)
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1段428会议室
3. 参选文件递交方式:参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好的参选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为保证参选文件递交的及时性、安全性,请勿使用快递方式邮寄。
4.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七、 开选及评审:
1.开选及评审时间:2024年4月23日 9:00(北京时间)
2.参选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网站发布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24年4月7日
注:严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官网之外的网站擅自引用我院院内采购公告信息,如有违反我院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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