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硬件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KQYY2024050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简称“口腔医院”)对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硬件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投标人参加院内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三、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比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五、比选文件获取及投标时间要求
(一)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或“中国采购招标网”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项目无需报名及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22日 9:00至 2024年8月28日 17:30。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须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三)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均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标书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四)所有投标书应于2024年8月22日 9:00至 2024年8月28日17:30(工作时间)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综合楼七楼705对面审计科(须密封盖章)。邮寄标书的以快递送达口腔医院并签收的日期为准(收件人:审计科 李老师 88602318)。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比选时间:2024年 月 日9:30(待定),具体评审时间及地点由医院确定,投标人无须参加。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中国采购招标网、和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邮编: 401147
电话: 023- 88860001 88602318(监督) 传真:023-88860222
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监督)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竞争性比选文件(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硬件)20240821挂网版
.docx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硬件采购 | 1 | 15 | |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三、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比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五、比选文件获取及投标时间要求
(一)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或“中国采购招标网”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项目无需报名及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22日 9:00至 2024年8月28日 17:30。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须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三)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均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标书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四)所有投标书应于2024年8月22日 9:00至 2024年8月28日17:30(工作时间)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综合楼七楼705对面审计科(须密封盖章)。邮寄标书的以快递送达口腔医院并签收的日期为准(收件人:审计科 李老师 88602318)。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比选时间:2024年 月 日9:30(待定),具体评审时间及地点由医院确定,投标人无须参加。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中国采购招标网、和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邮编: 401147
电话: 023- 88860001 88602318(监督) 传真:023-88860222
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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