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板堂河治理工程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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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271024299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板堂河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4299001B01 | ||||||||||||||||||||||||||||||||||||||||||||||
原公告内容: | |||||||||||||||||||||||||||||||||||||||||||||||
【板堂河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堂河治理工程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3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产业园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港城产业园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板堂河治理工程建设地点:沧州市渤海新区新村回族乡以南,为渤海新区与海兴县交界处。建设内容:板堂河治理段起始于板堂河与沿海高速交汇处,终于板堂河入海口。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12.49km,清淤量约560.85万m3,拆除废弃桥墩和废弃码头,排泥场周围填筑围堰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最终批复施工图及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质量要求:合格,力争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14:30至2024-10-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港城产业园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孟先生,电话:0317- 6907067;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冯歌、鲁鹏,电话:0311-83086903、1507617122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建设处、港城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局 电话:牛先生0311-85185578、张先生0317-57606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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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板堂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编号:HBCT-242172-002)变更公告现对板堂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编号:HBCT-242172-002)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其他相关时间随之调整。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经发布,视为全部潜在投标人均收到,各投标人应详阅。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