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0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403-00090
预算金额10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刚0429-3055123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凯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及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3-0009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及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60,000.00
最高限价(元):1,0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葫芦岛市龙港区农村垃圾治理设备购置项目拟利用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购置勾臂车和勾臂垃圾箱。其中,车辆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交强险、(检)验车、上牌照等所有费用。另,上述所有手续均由供货商办理。具体技术指标(参数)见附件1、附件 2。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勾臂车
5
2
勾臂垃圾箱
51

 
附件1:  
勾臂垃圾车技术参数
1、燃油种类及排放标准:汽油、国六
2、发动机功率(kw):≥90
★3、总质量(kg):≥3495
★4、整备质量(kg):≤1600
★5、额定载质量(kg):≥1785
6、轴距(mm):≥2500
7、最高车速(km/h):≥100
★8、外形尺寸(mm):≥4660*1660*1935
★9、接近角/离去角(°):≥20/24
10、勾起能力(kg):≥1500
11、卸料角度(°):≥48
12、液压系统额定压力(Mpa):≥18
13、装箱工作时间(s):≤35
14、卸箱工作时间(s):≤45
15、卸料工作循环时间(s):≤70
16、主要性能要求:
(1)钩臂材质采用优质钢板制作
(2)提升钩材质采用高强度耐磨钢制成。
(3)箱体配备安全锁,安全可靠。
(4)钩臂装置需采用联动结构,集作业模式切换、锁箱和翻转架限位为一体。
(5)要求安装备胎于车辆后下部。
(6)车辆轮胎为后双胎。
17、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车辆上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2:  
勾臂箱技术参数
1、箱体外形 : 圆弧形结构(保证箱体强度)
2、箱体尺寸(mm):≥2000*1450*1000
3、材质:不锈钢304#
4、钢板厚度(mm):≥侧板2.0,底板≥2.0,上盖≥1.8
5、框架结构 :板材冲压,骨架折弯,整体焊接成型
6、投料口数量:≥2个,左右侧面各≥1个
7、钩臂钩环:≥Φ25圆钢
8、折湾,焊接工艺成型
9、轮子:箱体后部2个定向轮,前部2个万向轮
10、密封:后门镶嵌密封条,上盖镶嵌密封胶条
11、外观 :外观面拉丝工艺,焊缝喷涂银粉漆。
12、一车配多箱,循环运输,占地面积小,无需土建。
13、所有箱体与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合平顺,两者能够完成自锁。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
质量保证期:勾臂垃圾车2年,勾臂箱质保期2年。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76号
联系方式: 李刚、0429-305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 王凯、0429-3023831、3023833
邮箱地址: hldjyzx@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642112010100254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凯
电  话: 0429-3023831、302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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