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苏淮公司对外经营用车租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省苏淮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因对外经营用车需要,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报价人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证照齐全,有车辆租赁经营范围)且信誉良好。
2、拥有无争议的车龄建议不大于8年且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的车辆:15座中型客车一辆;7座商务车两辆;5座小轿车一辆;3吨以下双排座货车一辆;18座以上大巴车及特种车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报价。
二、合同工期:本项目合同工期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报价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
2、报价人须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材料(须密封且加盖公章否则无效)递交或快递至江苏省淮安水利枢纽苏淮公司(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原三堡乡)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院内),管理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比价,比价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4000元(汇入单位:江苏省苏淮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淮安市楚州支行;银行账户:1110 0701 0920 0098 654),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要求完成合同后,业主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3、不允许任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四、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后,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采购小组会尽快确定开标时间,同时负责开标、评标工作,处纪律监督室全程监督。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单项最高限价,报价中某一单项报价高于其最高限价的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报价单(附件1)。
六、报价文件组成但不限于: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车辆报价表(附件1);
4、提供车辆信息汇总表(附件2);
5、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交强险保单、100万元及以上三者险等商业险的保单;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表;
7、承诺书(投标文件的真实性、租赁服务等)。
七、报价所含费用说明
1、本项目为单价承包合同,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价款结算,用车费用计算方式见附件5。由业主提出停靠在收费车位所产生的停车费由业主承担。
2、报价人承担以下责任和费用:(1)车辆维护、保养、年检费,包括车辆大修、轮胎更新、进店保养、日常维护等发生费用;(2)油费、过路费等由报价人承担;(3)驾驶员工资、社会保障费、意外伤害险、教育培训考核费用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驾驶员待遇费用;(4)车辆所涉及的交强险等保险费必须保全,第三方责任险按100万元及以上投保;(5)该车使用折旧费用;(6)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费用;(7)税金。
3、管理要求:(1)报价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2)报价人应按询价人要求随时提供所需车辆(询价人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车辆使用期间服从询价人调配;(3)报价人须委派驾驶技术良好、身体健康、驾龄5年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专职司机为询价人驾驶所租赁的车辆;(4)报价人必须加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及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如因驾驶员自身问题或车辆车况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及车辆损坏由报价人负责(含违章罚款的处理等)。
八、付款方式:投标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业主按照实际用车情况以转账方式按次支付价款。本项目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延伸审计。
九、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报价人报价最低且不明显低于成本的为中标人)。如果报价人不足三家,业主将进行第二次询价;如仍不满足三家,业主可邀请满足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询价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见附件3。
十、其他:
1、本次用车租赁项目履约完成后,招标人可经批准后,视情况与成交租车公司续签对外经营用车租赁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2、特种车辆等用量较小的其他车型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3、各年用车情况有所不同,会根据实际用车需求而变化,附件中用车情况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租用车型和里程的硬性指标,2023年度车型使用情况见附件4。
4、车辆到达施工地点、住宿地点,车钥匙由考勤人员保管。
5、车辆未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的报废年限。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兆洋
电 话:15312301997
附 件:1、附件1报价表.docx
2、附件2车辆信息表.xls
3、附件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docx
4、附件4各车型使用情况.docx
5、附件5用车费用计算方法.docx
一、报价人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证照齐全,有车辆租赁经营范围)且信誉良好。
2、拥有无争议的车龄建议不大于8年且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的车辆:15座中型客车一辆;7座商务车两辆;5座小轿车一辆;3吨以下双排座货车一辆;18座以上大巴车及特种车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报价。
二、合同工期:本项目合同工期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报价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
2、报价人须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材料(须密封且加盖公章否则无效)递交或快递至江苏省淮安水利枢纽苏淮公司(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原三堡乡)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院内),管理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比价,比价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4000元(汇入单位:江苏省苏淮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淮安市楚州支行;银行账户:1110 0701 0920 0098 654),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要求完成合同后,业主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3、不允许任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四、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后,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采购小组会尽快确定开标时间,同时负责开标、评标工作,处纪律监督室全程监督。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单项最高限价,报价中某一单项报价高于其最高限价的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报价单(附件1)。
六、报价文件组成但不限于: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车辆报价表(附件1);
4、提供车辆信息汇总表(附件2);
5、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交强险保单、100万元及以上三者险等商业险的保单;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表;
7、承诺书(投标文件的真实性、租赁服务等)。
七、报价所含费用说明
1、本项目为单价承包合同,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价款结算,用车费用计算方式见附件5。由业主提出停靠在收费车位所产生的停车费由业主承担。
2、报价人承担以下责任和费用:(1)车辆维护、保养、年检费,包括车辆大修、轮胎更新、进店保养、日常维护等发生费用;(2)油费、过路费等由报价人承担;(3)驾驶员工资、社会保障费、意外伤害险、教育培训考核费用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驾驶员待遇费用;(4)车辆所涉及的交强险等保险费必须保全,第三方责任险按100万元及以上投保;(5)该车使用折旧费用;(6)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费用;(7)税金。
3、管理要求:(1)报价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2)报价人应按询价人要求随时提供所需车辆(询价人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车辆使用期间服从询价人调配;(3)报价人须委派驾驶技术良好、身体健康、驾龄5年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专职司机为询价人驾驶所租赁的车辆;(4)报价人必须加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及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如因驾驶员自身问题或车辆车况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及车辆损坏由报价人负责(含违章罚款的处理等)。
八、付款方式:投标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业主按照实际用车情况以转账方式按次支付价款。本项目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延伸审计。
九、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报价人报价最低且不明显低于成本的为中标人)。如果报价人不足三家,业主将进行第二次询价;如仍不满足三家,业主可邀请满足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询价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见附件3。
十、其他:
1、本次用车租赁项目履约完成后,招标人可经批准后,视情况与成交租车公司续签对外经营用车租赁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2、特种车辆等用量较小的其他车型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3、各年用车情况有所不同,会根据实际用车需求而变化,附件中用车情况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租用车型和里程的硬性指标,2023年度车型使用情况见附件4。
4、车辆到达施工地点、住宿地点,车钥匙由考勤人员保管。
5、车辆未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的报废年限。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兆洋
电 话:15312301997
附 件:1、附件1报价表.docx
2、附件2车辆信息表.xls
3、附件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docx
4、附件4各车型使用情况.docx
5、附件5用车费用计算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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