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其它卷烟材料采购-2023年第十五批卷烟材料采购——内衬纸、胶带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HBZC-2023-236
招标人名称: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号 | |||||||||||||||||||||||||||||||||||||||||||||||||||||||||||||||||
招标单位联系人姓名:李晓洁 |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45号鑫鹏商务酒店5楼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田志玲 | |||||||||||||||||||||||||||||||||||||||||||||||||||||||||||||||||
项目概况: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十五批卷烟材料采购-内衬纸、胶带公开招标项目主要内容:2023年第十五批卷烟材料采购——内衬纸、胶带;资金来源:自筹;采购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生效时起算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招标人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据实结算;交货地点:招标人订单指定地点;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并满足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 |||||||||||||||||||||||||||||||||||||||||||||||||||||||||||||||||
招标范围:
说明:预计采购数量及金额为1年预计采购数量及金额,仅供投标人作为成本测算报价参考。本项目共计4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所有或部分标段进行报名、投标及中标,每标段不能拆包投标及中标。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项目所必需的生产场地、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6、列入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7、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采购项目所对应的其他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8、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 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45号鑫鹏商务酒店5楼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通过邮寄报名资料方式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报名须知:符合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或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5、提供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有关行贿案件的网页查询页含单位和法人(查询案由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服务项目所必需的生产场地、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投标人信息查询(需包含股东情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0、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报名接受邮寄资料报名、现场报名。邮寄资料报名的不再核验原件,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组合成一份PDF文档发至邮箱,邮件需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经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邮箱发送收款码,支付时需备注单位简称)并邮寄所有的报名资料至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45号鑫鹏商务酒店5楼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田志玲。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45号鑫鹏商务酒店5楼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现场递交或快递到: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45号鑫鹏商务酒店5楼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 田志玲 。投标人应在包裹外显著位置注明投标人全称;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物资电子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