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满城区满城镇片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49356002G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满城区满城镇片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满城区满城镇片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满发改投资[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满城区满城镇片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监理项目监理
治理规模:包括2个治理区,总治理面积42871.45㎡。治理措施:通过工程治理进行地貌重塑,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高陡岩质边坡采用微地形整治、绿化修复等新技术实现生态修复;对采坑、坡脚平台及周边未利用地,进行地形整治平整,覆土种植乔灌藤草绿化。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满城镇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备案完成为止
质量目标: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2 09:00至2023-02-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