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房山区实验中学等高中校实验室仪器设备补充更新预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63.77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1124210200015038-xm001
预算金额463.7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博阳639058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房山区实验中学等高中校实验室仪器设备补充更新预算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4210200015038-XM001

项目名称:房山区实验中学等高中校实验室仪器设备补充更新预算项目

预算金额:747.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47.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分包项目名称

分包编号

金额

(万元)

简要的技术要求

1

房山区实验中学等高中校实验室仪器设备补充更新预算项目(第一包)

11011124210200015038-XM001-1

463.77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

房山区实验中学等高中校实验室仪器设备补充更新预算项目(第二包)

11011124210200015038-XM001-2

284.09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130.01万元采取要求合同分包的方式。第1包的投标人将本包中不少于130.01万元的产品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采购,填写“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6-26 至 2024-07-0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只有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够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

(11)《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件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2.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4]019 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意向公开时间:2023年07月20日

5.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项目联系人:高梦梦

电 话:63905805

6.投诉处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可以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投诉;

7.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8.1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8.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8.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8.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技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8.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8.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8.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如因供应商问题,不能正常开标,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本级     

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大街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69315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            

联系方式:高梦梦 孔博阳 张玲,63905805 15101619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梦梦 孔博阳 张玲

电 话:  63905805 1510161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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