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矿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JZEG-FF-24-G1-F-0009567 | 采购经理 | 张涛-15933868816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4-28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4-29 18: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服务1 |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服务项目 | 项 | 1 | 项 | 鉴定完成后20个工作日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本项目所适用的法律、标准、规范为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标准、规范,以及在合同实施期间国家、地方及行业对相应法律、标准或规范的修改,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标准和规范。具体法律、标准和规范见专用部分,如专用部分未单独列出法律、规范和标准,则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最高要求实施。 (2)本项目在执行上述要求外,还须执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文件要求。 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包括对新疆天顺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 3.2服务期限 3.2.1通用部分 (1)报价人所承担项目的进度必须符合采购人总进度的要求。 (2)报价人若发生影响工期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延期申请,经采购人认定后报调度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报价人应采取相应措施按期完工,不能按期完工的,必须接受合同中商务条款的处罚。 3.2.2专用部分 签订合同后,由双方确定瓦斯等级鉴定月,鉴定月测定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鉴定报告,由采购人组织3天内完成会审验收。 3.3服务地点 本设计项目工作地点为新疆天顺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区。 本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测定前编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测定方案,方案审批通过后方可入矿进行测定; (2)测定数据经矿方负责人和鉴定机构负责人共同签字后进行报告编制工作; (3)鉴定结束后,鉴定机构负责提供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3.技术条款:本项目所适用标准和规范见下(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没有标注日期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项目): (1)《煤矿安全规程》(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 (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AQ1025—2018),国家煤矿安检局国家能源局,2018年; (3)《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9号)年; (4)《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 (5)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1)鉴定时按照标准要求选取鉴定月上、中、下旬各取1天(间隔不少于7天),每天分3个班(或4个班)、每班3次进行测定,测定时测定人员职称为高级工程师。用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或者测定的所有仪器仪表应当保证状态完好、精度满足要求、测值准确,计量仪器仪表应当在其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的有效期内使用,且为报价人所有。准确测定风量、甲烷浓度、二氧化碳浓度及温度、气压等参数,统计井下瓦斯抽采量,全面收集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动力现象及预兆、瓦斯喷出、邻近矿井瓦斯等级等资料。 (2)鉴定实测数据与最近6个月以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通风报表和产量报表数据相差超过10%的,应当分析原因,必要时应当重新测定。 (3)测点应当布置在进、回风巷测风站(包括主要通风机风硐)内,如无测风站,则选取断面规整且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作测点。每一测定班应当在同一时间段的正常生产时间进行。 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服务任务,达到合同要求。对最终资料(包括报告、文件、图纸等)要求如下: (1)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内容齐全、结论明确、论据充分,满足项目要求。 (2)报价人及时、充分提交相应数量的,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符合本服务内容、深度和要求的资料,以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3)所有资料均需报价人专业技术人员及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报价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数量要求的正式的资料。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