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市政大厦、城建大厦食堂食材供应采购的更正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5
公告正文

文本通知
类型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暂停开标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标题关于市政大厦、城建大厦食堂食材供应采购的更正通知
内容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更正: 1、原技术评分1-12“根据投标人具有高标准的食品安全实验室进行评价:投标人或投 标人所属集团具备自有食品检测技术中心实验室且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的得3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可证书复印件、网址(www.cnas.org.cn)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属于投标人所属集团具备的,还须提供与投 标人所属集团关联性的网上查询证明截图,否则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配备自有检 验室的,并针对本项目制定检测方案的得3分,满分3分。(其中自有检验室须提供检 验室照片,照片包含检验室制度上墙,检验流程上墙、检验设备摆放位置照片、检验 员信息及证书上墙及检验室整体照片,提供完全的1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 分;检测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设备的配备、检测依据、食材感官检查、检测流 程、检验标准等方案内容详实、清晰、无缺项,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方案内容完整无缺项,但内容部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得1分。)” 2、原技术评分1-13“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进行评 价:冷库面积≥2000平方米的得1分,每增加200平方米加1分,满分3分。冷库面积<2000平方米的不得分。注: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房产 证复印件(产权取得不晚于公告之日);②冷库内外景照片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为 租赁的,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取得不晚于公告之 日、租赁合同时长不少于整个协议供货期)、连续三个月的场地租赁租金发票及银行 转账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满足的不得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 供的冷库(含冷藏库和冷冻库)进行评价:冷库面积≥500平方米的得1分,每增加250 平方米加1分,满分3分。冷库面积<500平方米的不得分。注:投标人自有的,须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取得不晚于公告之日);②冷库 内外景照片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为租赁的,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 复印件(租赁合同取得不晚于公告之日、租赁合同时长不少于整个协议供货期)、连 续三个月的场地租赁租金发票及银行转账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满足的不得 分。” 3、原技术评分1-14“根据投标人的应急供餐保障能力(包括:遇停水停电突发事件、疫情餐饮服务保障等无法正常就餐)进行评价:①投标人具有中央厨房的得3分;② 投标人与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企业达成长期合作的得2分;③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属于自有中央厨房的,须提供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餐 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需体现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投标人与 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企业达成长期合作的,须提供与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企业长 期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合作单位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需体现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否则不得分。”更改 为“根据投标人的应急供餐保障能力(包括:遇停水停电突发事件、疫情餐饮服务保 障等无法正常就餐)进行评价:投标人具有中央厨房或者与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企 业达成长期(累计两年及以上)合作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属于自 有中央厨房的,须提供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需体现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投标人与具备集体用餐配送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需体现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投标人与具备集体用餐配送 资质企业达成长期(累计两年及以上)合作的,须提供与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企业 长期(累计两年及以上)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合作单位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证明材料复印 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需体现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否 则不得分。” 4、原商务评分2-3“投标人参与过国家级大型服务保障而获得的正面评价(优秀、优 良、满意、表扬或好评等),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应合同复 印件及主办方出具的书面评价材料(评价材料格式不限,需体现日期、主办方加盖公 章),否则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 接的食材供应项目获得采购单位好评的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为正面评价(优秀、优 良、满意、表扬或好评等)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及采购 单位出具的书面评价材料(评价材料格式不限,需体现日期、采购单位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3与2-6为相同业绩的不重复得分。”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02月2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3月05日上午09:30(北京时 间)。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各方均具 有约束力。 联系人:叶进阳,联系电话:18505073575
附件

修改时间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报名)2024-02-23 17:30:00
开标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2024-03-05 09:30: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叶 进 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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