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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家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公示

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明晰权力内容和边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企三年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

现就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内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83950780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邮政编码:223001

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33楼3305室

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权力清单

(一)党委书记权力清单

1.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根据党章规定,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贯彻执行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制度,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

2.拟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党的建设与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组织传达并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等。抓好公司党委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维护党的团结。自觉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主持审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审定签发以交通控股和交通控股党委名义上报或印发的各类文件。监督管理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制度规定的执行落实。

4.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从严选拔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把握基本原则、要求、标准、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提拨任用干部必须经纪检等部门审核,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权限办理调配手续。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全力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拟定公司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6.加强对公司各层级领导人员的管理,经党委班子研究,任免公司各层级的党内职务。

7.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混合所有制领导人员的管理,完善混改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架构。

8.监督公司各级领导人员的履职情况,加强对重点权力和岗位的监管。对公司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出建议、评价,进行监督和审核。

9.对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党的建设、组织人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批示。

10.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领导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民主集中集体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并按程序要求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各项报备程序,

11.遇有突发性和重大事件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并及时作出决策和部署。

(二)董事长权力清单

1.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

2.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3.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签署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发行的文件。

4.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岗位聘任协议书和经营业绩责任书。

5.董事会休会时,董事长依照法律、章程、及董事会会议决议,行使董事会六项职权。

6.董事会休会时,指导、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7.监控公司总体运营风险,组织开展对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进行审查和评估,以保证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标准。

8.在公司发生重大经营风险时,对风险处置行使特别处置权,但事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总经理权力清单

1.主持公司日常经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任免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

8.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开展中层及以下人员绩效考核。

9.按照公司内控审批流程,审核批准权限内公司日常费用支出和资本支出。

10.召集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和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职责清单相关规定,决定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参会人员等。

11.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民主集中集体决策。

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意见。联系人:许家胜,联系电话:0571-83950780。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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