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主城区)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3〕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在经开区约50个居民小区进行雨污水管道改造,改造管道长约50km,根据需要建设泵站;对南京路、合肥路、青岛路、深圳东路、大连路等道路雨水管道实施改造,改造管道管道长约20km;建设防汛排涝监控及其他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负责对每月(期)完成工作量进行复核,对每月(期)进度款进行复核;发生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复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提供造价控制动态; 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2、 工程结算复核:根据工程合同、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等,复核工程造价;现场踏勘、 计量复核;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复核;编制工程结算复核报告。
2.4 服务期:工期600日历天(暂定),具体以设计标、施工标实际工期为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审计结束。
2.5 招标控制价:11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专业为准,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资格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需提供2024年01月1日以来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
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1.2亿元及以上或造价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合同、 造价成果文件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合同中需体现工程性质、投标人名称、投资额、造价合同金额,如描述不清或未描述的,需提供委托方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造价成果文件包括工程审定单或经委托方盖章的审计文件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2名(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土建专业二级及以上造价师 1名、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造价师1名),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专业为准,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资格证书。
3.8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2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4.3投标人须缴纳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手续费5元。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09 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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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淮安建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与天津路交叉口翰林阁公寓8楼809室
联系人:王主任,孙主任 联系人:王荣华
电话: 0517-83709980 电话:1595239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