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有偿出让第三方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熊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奥0871-653413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4
公告正文
昆明市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有偿出让第三方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市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有偿出让第三方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d18b9904-883a-45d7-bd74-316558d9861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d18b9904-883a-45d7-bd74-316558d98611 | ||
建设规模: | 250万元d18b9904-883a-45d7-bd74-316558d98611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12-14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0871-65341373)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经办人: | 熊老师 |
办公电话: | 183139165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罗奥 |
办公电话: | 0871-65341373 | 移动电话: | 18313883548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200149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有偿出让第三方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1-04 09: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1-04 09:3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5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5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昆明市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有偿出让第三方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组成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除满足上述3.1至3.3条相应要求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遵守相应条件: 1)联合体总成员总数最多为3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响应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参与采购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完成备案。 (2)投标人应为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应具备资产评估资格并通过省级财政厅备案。 |
其他: |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承诺函或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任意1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声明函或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3.7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1-04 09: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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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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