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就《宇通养护公司办公楼装修(含企业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JCZX2022-174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主要内容 | 工期 | 预算金额 |
1 | 宇通养护公司办公楼装修(含企业文化阵地建设) | 主要包括安吉县交通建设工程公司院子、一楼至三楼部分区域的装修装饰、广告布展策划设计及制作,硬装与软装采购、安装及施工等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 45.40万元 |
注 | 1、本项目总预算为45.40万元。其中装修装饰及施工预算为32万元;布展策划设计费1.8万元;广告布展及部分设备设施费11.60万元。 2、报价总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报价应包含策划及设计费(含布展策划、展陈内容及脚本撰写、装修设计等),施工(含拆除及翻新、装饰装修工程、家具和脚手架、施工围挡等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开荒保洁以及垃圾清运等),布展(含展陈、展品及平面广告的制作、安装),税费、利润、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和分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目前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应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金秋,电话:0572-5021169,邮箱:379797688@qq.com。
4、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加盖公章):
1)报名登记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各一份。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3日14∶00时前。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安吉县交投集团二楼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拥军路101号1幢2楼)。
八、磋商时间:
2022年7月13日14∶00时整。
九、磋商地点:
安吉县交投集团二楼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拥军路101号1幢2楼)。
十、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201000283159854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1、 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四、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各供应商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中高危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参加磋商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授权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磋商活动。
4、参与磋商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磋商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坐,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供应商应至少于磋商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交通建设工程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2-5510360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拥军路1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秋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 联系电话:0572-5220516
附件信息:
附件(报名表、授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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