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四局八分公司宁波地铁8号线设备租赁公开招标-01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八分公司宁波地铁8号线设备租赁公开招标-01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 宁波地铁8号线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JXZL-ZB-2023-47 1.招标条件 为满足宁波地铁8号线项目施工需要,宁波地铁8号线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项目施工所需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挖机等设备租赁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设备已具备租赁招标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宁波市轨道交通 8 号线一期工程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线路东南起于鄞州区姜村站,西北止于江北区江北大道站,全长23.299km, 全部为地下线。全线设站 19 座,其中换乘站 9 座,在起终点处分别设置一段一场,分别为下应南车辆段和洪塘停车场。本标段负责姜村站(含)至丽园南路站(含)10站9区间的正线、配线和下应南车辆段出入线的轨道施工。具体里程为:正线 : DK0+000 ~DK12+595.542;下应南车辆段出入线:左(右)D1K0+000.000~左D1K0+998.636/右 D1K1+006.000。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施工实际需要,本标段共设置1处项目经理部、1处机铺基地和6处散铺基地。其中机铺基地为明州医院站工作井机铺基地;散铺基地分别为姜村站散铺基地、天宫庄园站散铺基地、下应南车辆段散铺基地、明州医院站散铺基地、堇山西路站散铺基地、丽园南路站散铺基地。本次招标租赁设备主要用于各铺轨基地施工作业。 设备计划使用期限:2023年10月-2024年12月。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租赁内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包件划分、报价说明等,详见附表1)。 2.2.2 预计租期:详细情况见附表1。 2.2.3 计价方式:设备租赁及人员工资按实际需求报价,设备进出场费按包干单价报价,报价均是不含税报价,招标方后续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2.4 所有租赁设备出厂年限应在5年内,且设备所有权归属本单位所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优质、和招标单位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出租方。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5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具备提供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 3.1.3租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报价设备近两年的租赁业绩。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四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 3.1.5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操作、维保、安装、拆卸、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承租方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 3.1.7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租赁商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 (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3.1.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专业条件 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 (1)满足通用条件的设备供应商; (2)提供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出厂日期应不得超过 5年; (3)满足项目部对于方案编制、设备安装报验、使用登记备案的编制的要求; (4)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特种设备能够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操作人员,能满足施工需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 10月 17日 8时 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5.2.3潜在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人招标业务联系人指定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宁波地铁8号线项目、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2.4 潜在投标人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5.3招标业务联系人对上述信息核实后进行授权,潜在投标人即可在2023年10月17日8时30分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投标文件只需递交电子版,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天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投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2日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发布。 9.招标人信息 采 购 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宁波地铁8号线项目部 项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 系 人:王辽飞 电 话:15656076708 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宁波地铁8号线项目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 系 人:王辽飞 电 话 :15656076708 10.售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宁波地铁4号线维保项目部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20110101924015710001 转账联系人: 程寅 转账联系电话:19841813693 二〇二三年 十月十二日 附表1机械设备需求一览表 招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宁波地铁8号线项目部 招标编号:ZTSJJXZL-ZB-2023-47
注:本次招标设备的具体规格、进场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SJJXZL-ZB-2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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