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饶阳县博陵大街南段(平安西路—沱阳南环大道)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1101050893001275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饶阳县博陵大街南段(平安西路--沱阳南环大道)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1050893001275001001 | ||||||||||||||||||||||||||||||||||||||||
原公告内容: | |||||||||||||||||||||||||||||||||||||||||
饶阳县博陵大街南段(平安西路--沱阳南环大道)附属设施建设工程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博陵大街南段(平安西路—沱阳南环大道)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招核字【202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对博陵大街南段(平安西路——沱阳南环大道)道路两侧修建附属设施,设计路段总长1800米,自道路主路中心线外21米向外每侧宽19米范围内修建设施带,修建总面积约5.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街角及路边休憩园、林荫停车场、休闲广场、林荫步道、坐凳及垃圾桶等便民设施等。 2.1.2 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2.1.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1.4 建设地点:饶阳县博陵大街南段,北起平安西路南侧,南至沱阳南环大道北侧,附属设施建设位于博陵大街南段主路两侧。 2.1.5 工期:120日历天 2.1.6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4 09:00至2023-04-04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饶阳县博陵大街南段(平安西路--沱阳南环大道) 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开标延期公告
致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定于2023年4月4日9 时00分开标,因变故延期开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关注网上公告信息。 本延期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随时查看相关内容,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