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宿豫区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
金额
14.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sjh449号
预算金额
14.7万元
招标公司
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贺瑞瑞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景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贺瑞瑞18936908444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0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2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宿豫区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招标编号:JSJH<2024>449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宿豫区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7万元,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 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2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宿 迁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宿政发(2020〕44 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工作 的通知》(宿政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破行动实施 方案》(2024-2025 年)等文件精神,集中组织开展本年度宿豫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宿豫区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度宿豫区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 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服 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人社部门认证的培训机构资格证书。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微信获取,联系人贺瑞瑞联系电话18936908444(微信同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宿豫区民政局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00时00分 开标地点:宿豫区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JH<2024>449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宿豫区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4.7万元,按照初级护理员培训费不超过1000元(含税)/人、中级护 理员培训费不超过1300元(含税)/人、高级护理员培训费不超过1500元(含税)/人标准 预算(包括学员教材、培训、实训、就餐、考试、证书等费用),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最高限价:14.7万元,按照初级护理员培训费不超过1000元(含税)/人、中级护 理员培训费不超过1300元(含税)/人、高级护理员培训费不超过1500元(含税)/人标准 预算(包括学员教材、培训、实训、就餐、考试、证书等费用),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 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2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宿政发(2020)44号)《市 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 (宿政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破行动实施方案》2024- 2025年)等文件精神,集中组织开展本年度宿豫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 (七)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 (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口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 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十)本项目口 是回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3、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 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 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 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4、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 地 址:宿豫区珠江路 联系人:华明星 电 话:0527-844659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景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城丹郡西门门店05#-04室二楼 联系人: 贺瑞瑞 电 话: 1893690844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负僻洚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020970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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