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FCGSD202208190063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万元
采购需求:依托连云港市地理、社会环境和渔业资源现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开展《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30)》实施情况评估、规划修编等工作,排查与法律法规不符合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明确境内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科学规划布局养殖生产,规范养殖秩序,设定发展底线,提升规划实施管理的现代化高效监管能力。
服务周期:2022年10月-2023年4月,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完成时间和成果以具体采购时间、工作进度及采购人的要求等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若响应供应商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截止磋商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和纳税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环节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
(1)磋商文件出售及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出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请从本项目公告发布页面下载。
(3)线下购买:磋商文件出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1106室,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打印盖章后的纸质版)
(4)线上购买:请先将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电子版(盖章之后的扫描版)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
(5)项目负责人:李工,邮箱: 731208773@qq.com电话:1896137938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9点00分。
提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1106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2日9点00分。
开启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1106室。
开标模式:不见面方式开标
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参加开标会议,会议号182431480,腾讯视频所需设备自行准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34号
联系电话:0518-8609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1106室
联系方式:李工 0518-81086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5680911
注: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供应商进行网络直播:
1)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尽快下载“腾讯会议”APP并完成相关注册信息。
2)开标会议前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20分钟将开启进入会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供应商不参与开标会议,自行承担后果。
3)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响应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最后报价提交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以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对开标结果予以确认。
4)未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参加开标直播的,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