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2024年度高速、一、二、三类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zrczx-yn-2024-003
预算金额3.3万元
招标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锐晟卓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511720093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2024年度高速、一、二、三类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LZRCZX-YN-2024-003)
招 标 人: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兰州锐晟卓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五章评审办法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谈判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商务偏离说明表
7、技术偏离说明表
8、资格证明文件
9、“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
10、公司业绩一览表
11、政策性支持
12、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14、供应商承诺书
15、其他资料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兰州锐晟卓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2024年度高速、一、二、三类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LZRCZX-YN-2024-003
二、招标内容:
服务范围:根据建设事业部输变电施工的实际情况,高速、一、二、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类业务需外委第三方勘察评估单位进行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行为,在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如投标文件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0日21时00分到2024年01月13日21时00分。
获取方式:1、本次采购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sgccetp.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下同}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谈判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采购专区)“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供应商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谈判文件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供应商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注:电工专区投标工具与国网电商平台投标工具不兼容,例如前期投过国网、网省公司项目,本次需卸载国网电商平台投标工具,方能安装电工专区投标工具或者换一台电脑下载电工专区投标工具。
4、未按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30分前递交到谈判地点,对迟于谈判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谈判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30分
3.谈判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体育街56号
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931-7824268
招标代理:兰州锐晟卓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安西路36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117200937
七、其他:
1、本项目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sgccetp.com.cn)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领取谈判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等事宜。
2、具体递交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兰州锐晟卓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0日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931-7824268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兰州锐晟卓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安西路3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15117200937 |
3 | 项目名称 | 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2024年度高速、一、二、三类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 |
4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工期约定。 |
5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行为,在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如投标文件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6 | 谈判有效期 |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7 | 项目控制价 | 本项目采用单价计价方式:电力线路跨越高速、一级公路,限价33000元,叁万叁仟元整;电力线路跨越二级公路(国道),限价30000元,叁万元整;电力线路跨越其他等级公路,限价20000.00,贰万元整 供应商参照地方收费标准,结合市场行情及工作范围充分考虑自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8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9 | 分包 | 不允许 |
10 | 偏离 | 不允许 |
11 | 供应商疑问及澄清 | 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档送至兰州锐晟卓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2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保证金。 |
13 | 近年财务状况 | 2021年度或2022年度 |
1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方案 | 不允许 |
15 | 响应文件份数 及其他要求 | 响应文件份数:请各供应商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sgccetp.com.cn,)上传电子标书,要求生成完整版并加密的电子标书。 谈判响应性文件纸质版(一份正本、一份副本)、电子版1份(提供U盘),要求密封后在谈判时间之前递交至谈判现场,以备查看并使用。未按要求制作标书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对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
16 | 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记 |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用标有“正本”和“副本”字样的专用信封独立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和“请勿于2024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启封!”(盖骑缝章)的提示警句等。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
17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 招标人名称: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2024年度高速、一、二、三类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在2024年01月18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
18 | 递交响应文件的 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30分前递交,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体育街56号 |
19 | 谈判时间、地点 | 谈判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30分 谈判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体育街56号 |
20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21 | 资格审查 | 谈判小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行谈判。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谈判响应无效。 |
22 |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23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s://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s://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证明材料); |
2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中标价为中选的标的价,中标人需按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及我单位与倚能集团公司签订的协议规定向我公司(兰州锐晟卓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完毕。 支付方式:转账 支付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
总则
1.竞争性谈判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1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1.2“招标人”: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招标代理机构”: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6“谈判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9“货物”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10“安装”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按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11“服务”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1.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2.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1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3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中标价为中选的标的价,中标人需按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及我单位与倚能集团公司签订的协议规定向我公司(兰州锐晟卓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完毕。
4. 适用法律物
本次招标属货物或服务政府采购,采购人、供应商、评标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也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竞争性谈判文件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格式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在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6.4 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6.5 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6.7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7、现场踏勘
不组织。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8、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8.2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3 供应商应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9.3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谈判响应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折扣率报价。
11、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知识产权
12.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小组就有关竞争性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3.5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6响应文件的组成
13.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并亲自签署报价书的可不提交);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商务偏离表;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报价一览表;
(8)分项报价表;
(9)技术偏离表。
13.6.2 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谈判报价
14.1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相应文件中相应表格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须知的有关要求。
14.2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商务和所有技术要求均必须满足的前提下,供应商方可进入谈判环节。
14.3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17.谈判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准备谈判响应性文件。
17.2 纸质版谈判响应性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17.3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4 谈判响应性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且使用无线胶装。
17.5 谈判响应性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6 谈判响应性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7.7 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8.响应文件递交
18.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谈判前开启响应文件。
18.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8.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19、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供应商人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供应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供应商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文件后,将如实记载供应商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谈判前开启供应商文件。
19.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9.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1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0.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可以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谈判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
20.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20.3 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
谈判和评审
21、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的组建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22、谈判时间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23、谈判地点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谈判,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并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人代表授权书。
25、退出谈判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26、谈判、评审原则及主要方法
评审原则及方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成交
27、 成交人的确定
27.1 谈判小组将谈判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谈判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谈判报价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优劣顺序排列。
27.2 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至采购人。
27.3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7.4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27.5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7.6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谈判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28、成交通知书
28.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28.3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28.4 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签订及履行合同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人在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0、合同分包、转包
30.1成交供应商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如采购发现成交供应商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项目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人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30.2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供应商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1、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废标和串通情形
33、废标的情形
33.1谈判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谈判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谈判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资格审查
36.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由谈判小组依法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除需要提供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谈判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询问和质疑
37、 综合说明
37.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7.2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7.3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37.4 质疑书递交地点:兰州锐晟卓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8、询问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日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9、质疑与答复
39.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质疑,并登记备案。质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质疑书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书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书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质疑书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项目编号:)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9.2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 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书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收到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40、补充
40.1 第39.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
2)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谈判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1、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4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质疑人自行承担:
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2)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
4)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42、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未提供格式,请自行拟定)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根据建设事业部输变电施工的实际情况,高速、一、二、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类业务需外委第三方勘察评估单位进行服务。建设事业部急需增选1个有相关资质的单位。
一、投标条件:
1.服务商服务过程中应确保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良好沟通,满足相关部门对高速、一、二、三级公路工程勘察评估施工和管理要求,并提供服务响应模式,对服务全过程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应在48小时之内积极响应,尽快解决和答复,及时向建设单位沟通工作进展等相关事宜。
2.工作负责人满足工作热情、主动、耐心,与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无不良嗜好等非技术素质。
3.在近3年期间,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无被主管部门通报的事件。
二、委外单位技术服务范围:
1.符合国家管理部门政策要求,满足项目依法合规建设要求。
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和管理服务。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按照工程项目施工计划,组织安排人员及时与各项目经理对接,完成相关业务手续办理,满足现场施工条件,根据公路路政许可管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处理完成,确保现场施工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3.保持方案编制中,应及时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衔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要求,编制的报告应满足相关深度及标准要求。
4.对项目可能引起的相关事宜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告编制时应密切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评估与措施符合实际情况,避免重大变动等情况发生。
5.在编写报告书(表)过程中,做好现场踏勘等工作,积极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按要求参加技术评审并做好专家答疑解释工作,根据技术评估意见及要求修改报告,满足审查评估以及专家要求,符合报批条件。
6.中标单位按照各项目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完成
(1)符合性评价,指标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施工方案评价,施工方法、施工流程、施工工期、施工现场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合理完善、交通组织方案是否合理。
(3)应急救援预案评价,应急方案完整性,专项应急方案可行性。
(4)本报告主要评价指标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相关手续费用组成:
合同金额包括:收集资料、报告编制、报告审查等其他与服务过程有关的必要费用。
四、付款方式:
确定中标单位后,付款按照所承揽的工作内容签订技术服务框架合同,签订合同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含税(不含税)价、税率与付款方式,根据试验项目完成情况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试验费用清单。
五、费用组成:
费用组成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1 | 电力线路跨越高速、一级公路 | 万元 | 3.3 | |
2 | 电力线路跨越二级公路(国道) | 万元 | 3.0 | |
3 | 电力线路跨越其他等级公路 | 万元 | 2.0 |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谈判小组的组建
1.1谈判小组: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采购评审工作。
2、竞争性谈判程序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竞争性谈判、最终报价、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
2.1 符合性审查
2.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 | 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2 | 公平竞争 |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
3 | 报价 | 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
4 | 工期 | 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
6 |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谈判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7 | 响应文件内容 | 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规定,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并作出响应。 |
8 | 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 的其他无效情形 | 未存在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2.1本次竞争性谈判进行不少于两次报价,应答文件中报价为首轮报价,谈判采购将进行二轮报价,二轮报价可能为折扣率或总价形式(品目较少的服务可报单价)。如二轮报价以总价或折扣率形式,则清单中每个子项综合单价根据总价或折扣率同比例下浮。无论二轮报价何种形式,最终均以总价作为评审价格。原则上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特殊情况下评审委员会有要求应答人进行多轮报价的权力。如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方预算,采购方有权取消本次采购。
2.2.2谈判后各应答人在二轮报价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ECP2.0上的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采购人调整采购范围或条件除外)。
2.3综合评分
2.3.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谈判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谈判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分细则
1)本项目总分为100分。谈判小组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技术指标”得分高优先, 投标报价低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本次评分按以下项目和分值打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评分权重构成 (100%) | 商务部分:30% 技术部分:50% 投标报价:20% | 100 | |
报价部分(100分) 权重2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谈判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100 | |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 |||
商务部分(100分) 权重30% | 基础资质 | 基本要求: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20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甘肃网站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20分) 3、无违法记录声明(20分) | 60 |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 | 已完成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如有)(20分) | 20 | |
财务状况、信誉状况 | 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社会信誉相关的其他文件:诉讼情况;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20分) | 20 | |
技术部分(100分) 权重50% | 投标方案 | 服务入围企业概况、履约能力(满分60分) 入围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包括:入围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单位成立与发展情况,单位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 60 |
服务承诺 | 服务承诺(满分20分)。 | 20 | |
管理机构及人员 | 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经理业绩经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配备合理20-16分,一般15-9分,不完整、不详细8-0分。(0--20) | 20 | |
注:1、供应商总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部分; 2、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1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谈判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和谈判过程中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得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同时向采购人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4、确定成交人
4.1 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5、竞争性谈判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重新评审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保密及串通行为
7.1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2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7.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4 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谈判至谈判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 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竞争性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9、成交信息的公布
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sgccetp.com.cn网公布。
10、询问及质疑
1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0.2 供应商若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成交通知
11.1 成交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其他规定
1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1】181 号文件。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列明的相关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注:未提供格式的请自行拟定)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招标编号: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地 址: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谈判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商务偏离说明表------------------------------------------------*
7、技术偏离说明表---------------------------------------- -------*
8、资格证明文件--------------------------------------------------*
9、“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
10、公司业绩一览表-----------------------------------------------*
11、政策性支持---------------------------------------------------*
12、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14、供应商承诺书-------------------------------------------------*
15、其他资料-----------------------------------------------------*
...... --------------------------------------------------------*
注:1、“*”代表该项内容的页码,其他需添加的页码供应商自行添加并标示清楚,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将页码标示清楚,方便翻阅
2、谈判文件所需资料未提供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1、谈判响应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谈判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谈判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现正式授权并委托我单位 (全名、职务)同志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谈判文件中对成交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在 60 天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
7、谈判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8、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
大写 | 小写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级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电力行业业绩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规模 | 中标时间 | 范围 | 成果交付时间 | 工程竣工时间 | 业主单位 (项目法人) | 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
规模合计 |
注:1.所列项目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影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必要时将要求供应商提供合同原件。
获奖情况表
获奖项目名称 | 等 级 | 颁发机构 | 颁发时间 |
6、商务偏离说明表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应答 | |||
(二)采购要求应答 | |||
(三)交货要求应答 | |||
(四)售后服务应答 | |||
(六)履约保证金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
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名称(盖章):
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技术偏离说明表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 页码(如有) |
注:
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3.供应商在在投标应答中必须有详细说明。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技术支撑材料是指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章):
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需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截图)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需提供承诺)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行为,在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如投标文件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
9、“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原件)
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现参与 项目(谈判文件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范围内,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行为。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甲方的一切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公司业绩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规模 | 中标时间 | 范围 | 成果交付时间 | 工程竣工时间 | 业主单位 (项目法人) | 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
规模合计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提供虚假不实业绩,一经查实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政策性支持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可不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声明函(不享受扶持政策的供应商不提供)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12、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格式自拟)
14、供应商承诺书
致: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认真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的内容后,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标,现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
4、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经营,不以他人名义竞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搞恶意串通,不排挤、损害其他供应商利益。
6、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人以及采购人的合法利益。
7、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谋取成交。
8、保证成交后严格履行合同,绝不分包、转包他人。
9、保证成交后严格遵守谈判文件要求、履行响应文件的承诺、遵照合同约定,履行好供货、调试、验收、质保等合同义务。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响应资格(成交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保证金等相关处理,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5、其他资料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将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本章节中,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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