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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公资网挂出让[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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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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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公资网挂出让[2024]10号)
汕公资网挂出让[2024]10号      2024年09月10日
       经汕尾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SW-CQ-02-04-01-23(1) 宗地总面积:  2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中心路西侧、南西路北侧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500≤ 并且 ≤2.500 建筑密度(%):   ≤6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5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20000
投资强度:  6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93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9924BA0026
起始价:  936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0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按时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及法人)信用记录名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必须在参与竞买前自行查询打印,在竞得后提供,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买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市外企业竞得的,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两个月内在本地成立独立法人注册的项目公司(全资)并把土地产权登记在项目公司名下。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1日2024年10月10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 、矿业权 、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 网 址 https://jy.swggzy.cn/main)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1日2024年10月10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 、矿业权 、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 网 址 https://jy.swggzy.cn/mai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 、矿业权 、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 网 址 https://jy.swggzy.cn/mai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SW-CQ-02-04-01-23(1) 号地块:2024年10月02日 09时00分2024年10月12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三)交地条件及开竣工时间要求:地块于签订出让合同后六个月内按净地条件交付买受人管理使用;土地交付使用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宗地开发建设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四)公共配建及移交: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 (五)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的网址https://ytk.swggzy.cn:8010/swsy/#/index/indexPage。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程序按《汕尾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八)竞买人竞得后,经审核不具备竞买条件的,属违约行为,将被取消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地块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地价款,尚欠地价款自挂牌成交后20日内付清。 (十)地块准入条件:按园区产业规划,SW-CQ-02-04-01-23(1) 地块竞买人须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类生产企业。 (十一)工业用地“标准地”要求:以汕尾高新区管委会 提供的《园区近期拟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一览表》为准,竞得人与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应与汕尾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监管协议,项目监管协议需载明“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指标复核办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须满足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十二)其它:竞得企业如符合粤府〔2018〕79号文有关规定,可根据企业需求,在竞得地块之日起五天内向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提出“弹性年期出让”或“先租赁后出让”申请。有关土地租金、出让金标准和收取方式,土地供后管理等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18〕19号)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23号市民服务广场604B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26996
  开户单位: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账号: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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