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一局高家边、无锡地块、北沿江、十二局苏州轨交、徐州港区、十四局通甬铁路、十六局苏州苏州轨交6号线、十七局无锡工博园中小学、二十四局沪通铁路、沪武高速、宿连航道整治、锡宜高速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4-21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高家边小区二期C组团(经济适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南京江宁高新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
1.2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XDG-2021-92号地块开发项目项目经理部。业主:无锡恒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自筹。
1.3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X标项目经理部。业主: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5.7亿元,由企业使用自筹资金等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上海市出资137.7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82.6亿元);江苏省出资412.7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221.4亿元);安徽省出资91.4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35.0亿元)。。
1.4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Y-IV-SG-01标五工区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和自筹。
1.5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部。业主:徐州交通控股集团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徐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徐州市政府共同出资。
1.6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及融资。
1.7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6号线新庆路站至华为桑田岛基地地下人行通道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园区财政。
1.8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工博园中小学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1.9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沪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站前Ⅲ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
1.10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涉铁段)施工项目 HWJK-STSG 标段。业主: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代建单位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
1.11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锡宜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上跨新长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00%。
1.12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宿连航道整治配套新长铁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100%。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高家边小区二期C组团(经济适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293897.25平方米,其中住宅地块建筑面积282194.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2555.7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638.9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14741.66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约 30266.16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约76.5米。地上部分由8栋25层的高层住宅、6栋26层的高层住宅、5栋 1层的变电所/开关站/垃圾房、2栋2层的物业经营性用房、1栋1层门卫组成及1栋1层的物业管理用房;地下部分共2层,由住宅地下自行车库、地下汽车库和设备用房等组成。社区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1702.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 4991.8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6710.72 平方米。地上部分4层;地下部分1层,为地下汽车库和设备用房等组成。项目开工日期:2023.10.20,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4.6。
2.1.2 XDG-2021-92号地块开发项目占地面积21393.00㎡,总建筑面积55851.08㎡,总计6栋。该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总建筑面积55851.0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385.84㎡,地下室建筑面积17465.24㎡。本项目所包含单体工程绿色建筑等级目标为二级,建筑节能分类为甲类,节能水平为72%,利用可再生能源种类为太阳能光热。项目开工日期:2024-01-03,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04-13。
2.1.3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9标段起讫里程DK211+585~DK241+050,正线长29.46km,桥涵比100%。主要包括含通泰扬特大桥(含黄桥高架站)29.46公里。设高明庄村梁场一座,位于里程DK215+500的位置,承担标段内854孔箱梁制、运、架,设置提梁站一座,本标段的箱梁通过提梁机提升上桥。预计架梁开工时间:2023年11月29日,计划架梁完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项目开工日期:计划开工2023年11月29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
2.1.4 元和停车场扩建工程位于既有元和停车场西侧,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元和停车场扩建的运用库、门卫、污水处理站、既有库房改造等建筑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出场线隧道工程(采用明挖法,区间长805.277m)、站场与路基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1.5 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位于铜山县柳新镇秦楼村以东,顺堤河下游右岸,已建顺堤河作业区一期码头工程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1329亩,陆域面积83.5万平,水域面积9.5万平,规划岸线长度1350m,建设12个2000t级装卸泊位,其中两个散货(粮食)泊位、4个多用途泊位和6个集装箱专用装卸泊位,泊位长度合计1094.6m,后方配套集装箱空(重)堆场、集装箱甩挂区、件杂货堆场、粮食筒仓、件杂货仓库、铁路装卸区、仓储区(预留)、海关监管区(预留)和办公管理区(预留)。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947万吨(其中集装箱54万TEU),满足836万吨/年(其中集装箱 48万TEU/年)的吞吐量需求。项目开工日期:2023-09-0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09-01。
2.1.6 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1标段:工程里程范围DK53+017~DK66+121,正线长度13.104公里,含苏州东隧道13.026公里(含隧道明挖敞口段部分),路基0.78公里。代建桑田岛站(588米),桑田岛站为地下四层(局部地下三层)三台五线,标准段宽50.7米,深29.9米,围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墙,基坑采用明挖逆作法施工。合同金额:631196.87万元,合同工期:1826日历天,设盾构管片场1处,TYZQ-1、2标段范围内隧道管片预制。无砟轨道、道岔道床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轨道精调。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2年12月8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2月7日。
2.1.7 轨道6号线新庆路站至华为桑田岛基地地下人行通道项目工程属于城市交通隧道工程,为新建四类单孔地下人行通道,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东路与江韵路路口,沿新庆东路东西向敷设,通道为地下一层,西侧接至苏师轨道交通6号线新庆路站站厅层公共区,地下人行通道出地铁车站后平行新庆东路往东敷设,于纵四河西侧转向东南,下穿纵四河后垂直江韵路至华为基地停车场西侧,设置主出入口通往华为基地正门。地下人行通道西起苏州轨道交通6号线新庆路站东端,沿新庆路布置,下穿纵四河及江韵路后,于华为基地西侧设出入口出地面,总长度约345m,共设置3个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出口及2个安全出口;共设3组风亭组,均为低风亭。装修完净宽6.0m;标准段结构净高约4.2m;总建筑面积约为4573m2,包含地下人行通道、大型土石方、道路、雨水、交通导改、电缆通道等。
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1.8工博园中小学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由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新吴区坊和路与锡宇路交叉口东南侧。总建筑面积72171.03平方米。建筑物层数(最大):5层;单跨跨度(最大):27.0米;建筑物高度(最大):21.6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2563.32平方米;其中:1#报告厅4230.07m2,框架结构,地上3层;2#中学部7293.23m2,框架结构,地上5层;3#中学部7511.55m2,框架结构,地上5层;4#5#小学部12563.32m2,框架结构,地上5层;6#图书馆2167.77m2,框架结构,地上2层;7#食堂、风雨操场6254.7m2,框架结构,地上2层;8#看台591.55m2,框架结构,地上1层;M1#东门卫379.92m2,框架结构,地上1层;M2#西门卫34.58m2,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地上1层;M3#南门卫175.66m2,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地上1层;地下汽车库(有人防)30968.68m2,框架结构,地下1层。本工程包括施工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幕墙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等内容。
本工程为联合体投标,总造价275340120.29元,联合体牵头方为江苏新苏阳建设有限公司,成员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联合体实施协议,我方承担本工程南侧地下室基坑(支护、土石方、桩基工程及检测、土建、安装),1#楼报告厅、2#楼中学部、3#楼中学部、6#楼图书馆(土建、安装、幕墙、钢结构),M1#楼东门卫、M3#楼南门卫(土建、幕墙、钢结构),弱电预埋,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量造价占合同总造价的49.99%。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
2.1.9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沪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站前III标工程,位于位于浏河线路所至江苏省省界。正线起迄里程DK110+996.696至省界DK114+418.875,全长3.42km;联络线5条24.77km(太仓至徐行上、下行联络线6.43km,徐行至太仓南上、下行联络线5.02km,太仓南至陆家浜联络线13.32km)。桥梁总长21.14km/8座,其中双线特大桥3.40km/1座、单线特大桥17.62km/5座、中桥0.12km/2座。区间路基2.8km,站场路基3.0km。站场改造1处。项目开工日期:2022.7.1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6.30。
2.1.10 本工程为S232常州经济开发区段改造与铁路交叉工程下穿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上跨沪宁高铁及京沪铁路立交工程照明设计。主线桥梁段采用单火单臂路灯双侧对称布灯方式,路灯杆设于桥梁两侧防撞护栏内。照明光源功率为LED 1X250W,臂长2.0m,灯具为截光型灯具,安装高度11m,灯杆杆距原则上为30m。项目开工日期:2023-12-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4-30
2.1.11本项目新建无锡至宜兴高速上跨新长铁路大桥位于无锡市,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上跨新长铁路(铁路里程K494+169)立交工程,桥梁起点里程为K154+793.396,终点里程为K155+554.796,全长761.4m,上部结构采用现浇箱梁和预制小箱梁,下部结构为柱式墩。标准段桥梁宽度42.00m,共6联。工程内容包括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铺装、护栏、伸缩缝、支座、排水等附属结构、既有老桥拆除等工程。涉铁段范围:新建桥梁上跨新长铁路联及相邻联,为第五~七联,共三联,包括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铺装、护栏、伸缩缝、支座、排水等附属结构,铁路三电配套迁改工程。 桥梁起点里程为K154+793.396,终点里程为K155+554.796,全长761.4m,标准段桥梁宽度42.00m;全桥共计6联,孔跨布置:左幅孔跨布置为(20.1+2×25+21.1)+(3×45)+(26+30+28.8)+3(5×30)m,右幅孔跨布置为(24.5+29.9+24.5)+(3×45)+(23+2×25+24.1)m++3(5×30)m,其中第六联上跨既有新长铁路。项目开工日期:2024-03-0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12-31
2.1.12 宿连航道整治配套新长铁路改建工程为宿连航道下穿既有新长铁路K42+223m处河道拓浚引起的既有铁路桥拆除及移位改建工程,新长铁路新建单线绕行,新建新长铁路里程起点为K38+950m,终点为K43+800m,改建后的线路长度4.858km,其中K38+950(=DK38+950.63)~DK43+408.78(=K43+400)为改线绕行段,长度4.458km。改建内容包括线路、轨道、路基、桥涵、站场、通信、信号、电力、给排水、房屋建筑等专业。项目开工日期:2024-03-0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02-19。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GC01-11、SN01-02、CY、JSJ)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GC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业主品牌推荐名录为:南钢、永钢、马钢、沙钢四大钢厂。 |
GC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3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8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业主品牌推荐名录详见附表2. |
GC04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5、06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的钢材品牌需满足业主对于主要材料的品牌要求,本项目钢材推荐名录如下:首钢、萍钢、鞍钢、宝钢、武钢、韶钢、马钢、柳钢、粤裕丰、湘钢、沙钢、永钢、泰都牌、德胜重钢、威钢、达钢、山钢、本钢、唐钢、桂万钢、邯钢新钢、太钢、华钢 济钢 、南钢、中天 、申特 、连钢、 西城、新三洲、杭钢。 |
GC07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产品。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则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相关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至少两份同类物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需证明其剩余供应能力能满足本项目供应要求。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则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质量检验报告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资质资料。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分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同类物资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两个包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铁二十四局及其上级单位列入《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参与。 |
GC08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③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④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近两年内,任意一年营业额达到10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⑤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9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10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2023)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 ii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i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SN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8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是否需要唯一授权)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
SN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是否需要唯一授权)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
CY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 ii特殊要求:由于地方监管以及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场不设存油油罐,柴油由供方直接加注到设备中,单次用油量在1500-3000升不等,前期运距较近,用油量不大,后期随着运距增加,加油频次会随之增加,设备在桥面上距地面垂直距离13米左右,现场没有上桥便道,油罐车需要在地面往桥面上的设备直接加注,要求油罐车管子长度满足要求,最少不能低于15米。 |
JSJ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外加剂厂家年生产量不低于3万吨,须具备C60及以上混凝土用减水剂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需满足《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号)、《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及最新标准的要求;同时减水剂生产厂商需提供“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2020年及以后铁路大中型建设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两个管片项目(混凝土强度为C60)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对应一份结算发票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95306.cn/)、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①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物流凭证等资料。投标人须出具经投标人法人签字的针对投标物资掺量的承诺函。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4年02月03日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并及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平台线上缴纳标书费、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单位与投标报名单位不一致,按废标处理。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待开标结束后在铁建云采平台自行下载。
5.3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索要纸质招标文件。持付款凭证前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5室领取。
5.4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但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时必须使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9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递交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格式为PDF。
投标文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全称+包件号。
7.开标
7.1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2月29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各投标人务必安排专人准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按弃标处理,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2024年02月03日至2024年02月09日有效。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高家边小区二期C组团(经济适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新华公寓旁福瑞路中铁十一局集团高家边项目部
联系人:张廷旺
联系方式:13100658150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XDG-2021-92号地块开发项目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翠屏山旅游度假区)锡沪路北、春风北路西
联系人:刘雨伦
联系方式:17857321312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X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城黄西路69号春城宾馆
联系人:张可信
联系方式:18502379970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Y-IV-SG-01标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相城区中国石油太阳路加油站南100米(G312南)
联系人:陈大雄
联系方式:15056088778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部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魏庄村
联系人:程仁政
联系方式:13235628981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淞北路与长阳南街交叉路口南340米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联系人: 邓能辉 高磊
联系方式:13372106111 18322291169
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6号线新庆路站至华为桑田岛基地地下人行通道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长阳南街与独墅湖大道交叉口往北100m
联系人:金俞涛
联系方式:13585069510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工博园中小学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坊和路与锡宇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张钊
联系方式:15071785840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沪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站前Ⅲ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太仓市陆渡镇崇恩路88-2号
联系人:梁正秋
联系方式:15921726113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涉铁段)施工项目 HWJK-STSG 标段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陵东路3号
联系人:鲁玉禾
联系方式:19905252486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宿连航道整治配套新长铁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中铁二十四局宿迁市沭阳县宿连航道整治配套新长铁路改建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张殿贵、周文立
联系方式:18070310540、18860510277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锡宜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上跨新长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骏马路171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锡宜高速项目部
联系人:蒋杨
联系方式:18565178838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18801588815
(招标组织单位仅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解答,若铁建云采平台操作问题,请优先查看“小鹿课堂”,仍未找到解决方案,请联系400客服电话)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3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钢材 | GC01 | 吨 | 2562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高家边小区二期C组团(经济适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 1000 | 5 |
2 | 钢材 | GC02 | 吨 | 6169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XDG-2021-92号地块开发项目项目经理部 | 500 | 1 |
3 | 柴油 | CY | 吨 | 4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X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1 |
4 | 钢材 | GC03 | 吨 | 6330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Y-IV-SG-01标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 500 | 1 |
5 | 水泥 | SN01 | 吨 | 16000 | 500 | 1 | |
6 | 钢材 | GC04 | 吨 | 2880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部 | 500 | 1 |
7 | 减水剂 | JSJ | 吨 | 15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1 |
8 | 水泥 | SN02 | 吨 | 38800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6号线新庆路站至华为桑田岛基地地下人行通道项目经理部 | 500 | 1 |
9 | 钢材 | GC05 | 吨 | 2315.64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工博园中小学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500 | 1 |
10 | 钢材 | GC06 | 吨 | 2315.64 | 500 | 1 | |
12 | 钢材 | GC07 | 吨 | 14010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沪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站前Ⅲ标项目经理部 | 800 | 3 |
13 | 钢材 | GC08 | 吨 | 8915.08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涉铁段)施工项目 HWJK-STSG 标段 | 500 | 1 |
14 | 钢材 | GC09 | 吨 | 2060.36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宿连航道整治配套新长铁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500 | 1 |
15 | 钢材 | GC10 | 吨 | 9445.00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锡宜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上跨新长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800 | 3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业主钢材生产厂家推荐名录
1 | 张家港沙钢集团 | 规格或型号 |
2 | 张家港永钢集团 | 螺纹钢 线材 |
3 | 上海一钢、二钢、三钢、五钢 | 螺纹钢 线材 |
4 | 上海宝钢集团 | 螺纹钢 线材 |
5 | 河北省承德新新矾钛有限公司 | 螺纹钢 |
6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螺纹钢 线材 |
7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螺纹钢 线材 |
8 | 武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螺纹钢 线材 |
9 | 马鞍山钢铁厂 | 螺纹钢 线材 |
10 | 山东莱芜钢集团有限公司 | 螺纹钢 线材 |
11 | 河北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螺纹钢 线材 |
12 |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螺纹钢 线材 |
13 | 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 | 螺纹钢 线材 |
14 | 上海申特型钢厂 | 螺纹钢 线材 |
15 | 2672厂(芜湖新兴铸管) | 螺纹钢 线材 |
16 |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 | 螺纹钢 线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