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海南公司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华能海南公司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2-11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原)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 10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中原)场址位于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位于北纬 19°6′0″,东经 ″,东经 110°30′ 30″,周边与文昌、万宁等市县毗邻,市内有博鳌机场及琼海、博鳌两个动车站,项目场址有G98高速公路出口及G225国道通过,交通十分便利。
本项目光伏电站场址区域总面积约为1500亩,升压站建设用地10亩。拟建光伏总装机容量105.00784MWp,由30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每个光伏发电单元由光伏方阵、组串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支架和交直流线缆等构成,采用分散逆变,集中并网的方式,将光伏方阵发出的直流电经逆变升压至35kV,再汇入光伏集电线路。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
本项目拟在交流低压侧增加储能系统,终期规划25MW/50MWh储能系统,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10MW/20MWh,预留终期场地。
本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进行建设,即利用光伏支架基础及立柱作为支撑系统配套农业大棚,大棚建设面积约330亩。
2.1项目规模:
本项目光伏电站建设容量100MW,包含光伏场区以及一座110KV升压站建设以及10MW/20MWh储能系统,配套建设330亩农业大棚。
2.2招标内容:
2.2.1设备及材料供货范围:
(1)光伏电站部分:负责光伏场区、升压站及储能设施等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甲供设备清单内设备及储能设备除外,甲供设备详见附件1)、试验、验收、运输、二次搬运、保管、安装、单体调试和整体调试、接入系统联调等。
(2)农业大棚部分:负责农业大棚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二次搬运、保管、安装和调试工作。设备材料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上述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其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行业、华能集团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其中升压站与送出工程以110kV线路出线龙门架的第一个挂点为界。
2.2.2 建安工程范围:
(1)光伏电站部分
应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电站、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储能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以及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室外给排水、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安全设施标准化等。
承担整个光伏场区和升压站项目建筑、安装、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隐患、EL、功率等检测内容)、系统调试、保护定值计算及设置、涉网试验(光伏区内调试以及配合外线三产单位调试)、联调、验收、试运行、协同发包人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电力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收集、移交等;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承担10MW/20MWh储能系统的基础建造、设备吊装就位、储能站至升压站间的线路联通和整体调试,以及能够达到投产使用的所有工作。
负责项目甲供材料、设备临时堆放场地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的租赁与平整,进出场地运输道路的修建,堆场围墙和大门的修建,保管人员生活和必要的试验用房屋的临时建筑,堆场监控装置、用水用电的接通。
有义务配合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优化、纠错等工作。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电工程,包括:光伏组件和支架、逆变器、储能系统接口、配套电气设备、变压器、场区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材料(甲供设备清单内设备及储能设备除外,甲供设备详见附件1)及安装工程等;
2)升压变电工程(不含送出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材料(甲供设备清单内设备及储能设备除外,甲供设备详见附件1)及安装工程;
3)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生活办公用房;室外排水沟;室内外装修工程;化粪池、给排水、户外配电工程、挡土墙等建筑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通信、控制、计量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含电站视频监控)、直流系统、通信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调度数据网系统、AGC/AVC、一次调频、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接入发包人指定远程集控中心并实现远程监控功能等;
5)其他建筑与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综合办公生活用房、暖通、照明、消防、室外给排水、排洪、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甲供设备清单内设备及储能设备除外,甲供设备详见附件1)及安装工程;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道路、光伏设备安装平台场地平整等;
8)其他,包括:环保、水保工程、能评等对应的方案落实,以及安全设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变电所场地平整、围栏、厂门、储能场地及设备基础及其他工程;
(2)农业大棚部分
应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农业大棚的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包括所有设备及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收集、移交等;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有义务配合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优化等工作。
2.2.3场区平整:负责整个光伏场区土地平整。负责光伏场区已有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的必要迁移工作。需承担以上工作的所有费用以及与当地政府、企业、村民的协调工作(如有)。
2.2.4电站周边环境改善工程:负责电站周边环境等相关工作。
2.2.5其他:负责本工程所有集电线路所涉及穿越其它用地、高速公路、高铁等必须路径的相关协调、补偿费用,本工程所涉及所有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村民等进行协调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2.6 甲供设备运抵项目现场后的接货、卸车、现场开箱检验组织及配合工作、设备仓储维护、出入库管理以及二次倒运等工作,确保设备顺利安装的所有工作。
施工内容应包括土建、安装全部工作量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管理、措施、调试、试验、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等,按设计要求满足现场安装及使用条件,并做好现场交叉作业协调工作,直至完工验收合格为止。
2.3工期要求:
2.3.1投标人应结合业主要求和项目工期要求,制订详细的设计计划和工期安排计划;
2.3.2本工程项目工期: 计划2023年8月20日开工(具体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计划2023年12月18日首个阵列具备并网条件,工期120天,计划2024年8月14日具备项目全容量并网,项目工期3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个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或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含合同签字页、签订时间页、合同/技术协议范围页等能反应上述内容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否则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视为无效);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在标书中提供近3个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4、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或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17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海南公司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原)施工总承包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丘海大道11号华能海南大厦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898-32989512
电子邮件:hngsrs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212
电子邮件:1891173973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3-07-2-11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原)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 10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中原)场址位于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位于北纬 19°6′0″,东经 ″,东经 110°30′ 30″,周边与文昌、万宁等市县毗邻,市内有博鳌机场及琼海、博鳌两个动车站,项目场址有G98高速公路出口及G225国道通过,交通十分便利。
本项目光伏电站场址区域总面积约为1500亩,升压站建设用地10亩。拟建光伏总装机容量105.00784MWp,由30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每个光伏发电单元由光伏方阵、组串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支架和交直流线缆等构成,采用分散逆变,集中并网的方式,将光伏方阵发出的直流电经逆变升压至35kV,再汇入光伏集电线路。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
本项目拟在交流低压侧增加储能系统,终期规划25MW/50MWh储能系统,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10MW/20MWh,预留终期场地。
本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进行建设,即利用光伏支架基础及立柱作为支撑系统配套农业大棚,大棚建设面积约330亩。
2.1项目规模:
本项目光伏电站建设容量100MW,包含光伏场区以及一座110KV升压站建设以及10MW/20MWh储能系统,配套建设330亩农业大棚。
2.2招标内容:
2.2.1设备及材料供货范围:
(1)光伏电站部分:负责光伏场区、升压站及储能设施等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甲供设备清单内设备及储能设备除外,甲供设备详见附件1)、试验、验收、运输、二次搬运、保管、安装、单体调试和整体调试、接入系统联调等。
(2)农业大棚部分:负责农业大棚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二次搬运、保管、安装和调试工作。设备材料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上述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其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行业、华能集团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其中升压站与送出工程以110kV线路出线龙门架的第一个挂点为界。
2.2.2 建安工程范围:
(1)光伏电站部分
应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电站、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储能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以及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室外给排水、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安全设施标准化等。
承担整个光伏场区和升压站项目建筑、安装、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隐患、EL、功率等检测内容)、系统调试、保护定值计算及设置、涉网试验(光伏区内调试以及配合外线三产单位调试)、联调、验收、试运行、协同发包人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电力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收集、移交等;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承担10MW/20MWh储能系统的基础建造、设备吊装就位、储能站至升压站间的线路联通和整体调试,以及能够达到投产使用的所有工作。
负责项目甲供材料、设备临时堆放场地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的租赁与平整,进出场地运输道路的修建,堆场围墙和大门的修建,保管人员生活和必要的试验用房屋的临时建筑,堆场监控装置、用水用电的接通。
有义务配合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优化、纠错等工作。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电工程,包括:光伏组件和支架、逆变器、储能系统接口、配套电气设备、变压器、场区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材料(甲供设备清单内设备及储能设备除外,甲供设备详见附件1)及安装工程等;
2)升压变电工程(不含送出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材料(甲供设备清单内设备及储能设备除外,甲供设备详见附件1)及安装工程;
3)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生活办公用房;室外排水沟;室内外装修工程;化粪池、给排水、户外配电工程、挡土墙等建筑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通信、控制、计量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含电站视频监控)、直流系统、通信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调度数据网系统、AGC/AVC、一次调频、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接入发包人指定远程集控中心并实现远程监控功能等;
5)其他建筑与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综合办公生活用房、暖通、照明、消防、室外给排水、排洪、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甲供设备清单内设备及储能设备除外,甲供设备详见附件1)及安装工程;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道路、光伏设备安装平台场地平整等;
8)其他,包括:环保、水保工程、能评等对应的方案落实,以及安全设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变电所场地平整、围栏、厂门、储能场地及设备基础及其他工程;
(2)农业大棚部分
应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农业大棚的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包括所有设备及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收集、移交等;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有义务配合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优化等工作。
2.2.3场区平整:负责整个光伏场区土地平整。负责光伏场区已有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的必要迁移工作。需承担以上工作的所有费用以及与当地政府、企业、村民的协调工作(如有)。
2.2.4电站周边环境改善工程:负责电站周边环境等相关工作。
2.2.5其他:负责本工程所有集电线路所涉及穿越其它用地、高速公路、高铁等必须路径的相关协调、补偿费用,本工程所涉及所有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村民等进行协调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2.6 甲供设备运抵项目现场后的接货、卸车、现场开箱检验组织及配合工作、设备仓储维护、出入库管理以及二次倒运等工作,确保设备顺利安装的所有工作。
施工内容应包括土建、安装全部工作量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管理、措施、调试、试验、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等,按设计要求满足现场安装及使用条件,并做好现场交叉作业协调工作,直至完工验收合格为止。
2.3工期要求:
2.3.1投标人应结合业主要求和项目工期要求,制订详细的设计计划和工期安排计划;
2.3.2本工程项目工期: 计划2023年8月20日开工(具体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计划2023年12月18日首个阵列具备并网条件,工期120天,计划2024年8月14日具备项目全容量并网,项目工期3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个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或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含合同签字页、签订时间页、合同/技术协议范围页等能反应上述内容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否则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视为无效);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在标书中提供近3个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4、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或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17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海南公司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原)施工总承包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丘海大道11号华能海南大厦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898-32989512
电子邮件:hngsrs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212
电子邮件:1891173973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