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nmzb-2023-337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范中雪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睿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
公告正文

包头稀土高新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NMZB-2023-33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稀土高新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多渠道筹措:70.0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水务(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工程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再
生水深度处理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土建和设备一次建成,以及厂外进出水管道等。建
设内容包括:包括进水调节池及泵房、混凝沉淀池、生化池、预处理车间、综合处理车间、
非均相高级氧化系统、曝气生物滤池、MVR 车间及电化学车间、污泥处理间、盐库及仓库、
危废暂存间、附属用房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稀土高新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稀土高新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入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
行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结算审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造价确定条
款,即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洽商等事项编制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4.竣工决算编制:计算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费用,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工程
概预算执行情况、投资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以及配合建设单位接受政
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2.4计划投资: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 投标人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投标人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投标人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
行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8日至2023 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 09:00时
至12:00时,下午 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 PDF,
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 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审核通过后,我公司会联系投标人。届时请投标人准备一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盖章邮寄或送
至我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
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
标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含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5)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投标人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
4.4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中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交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交易服务费(不足500 按500元收取),并将汇款底单扫描
发至nmgzyxt@163.com o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赵玉信(0472-6140115)
开票咨询:0471-34730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0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
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甲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网
(http://nmgcqjy.ejy365.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山区
联系人:范中雪
电 话:0472-6171833
电子邮件: 率**水*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人:
杨睿
电 话: 0472-5199098 转 801
电子邮件: nmgzyxt@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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