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钛业公司钛冶炼产线出铁跨厂房降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ggffgfgzhd24090315433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文艳琼13882355847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永驰0812-33818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钛业公司钛冶炼产线出铁跨厂房降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钛业公司钛冶炼产线出铁跨厂房降水治理项目PGGFFGFGZHD240903154339招标人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钛业公司钛冶炼产线出铁跨厂房降水治理项目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五年(2019年6月1日-2024年5月30日)水文地质勘查相关业绩不少于1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或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诉讼及仲裁情况

${诉讼及仲裁情况}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勘察设备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10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3日14时30分2024年09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文艳琼

联系人:

李永驰

电话:

13882355847

电话:

0812-338189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备注:

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2.商务要求:1.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业绩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投标单位提供书面承诺函)。 4.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8.定标前评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材料:拟中标单位在定标前要向项目采购委托人提供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证明资料,项目采购委托人审核合格后,在定标意见中明确审核结果并进入定标审批流程。9.见《钛业公司钛冶炼产线出铁跨厂房降水治理项目项目合同》。

 

3.中标服务费可扫码或转帐支付。

中标服务费缴纳转账账号:

单位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银行名称:建行成都沙湾支行

银行帐号:51050188 5136 0000 1217

行号:105651001121

20240903

                                                                                              公章Epoi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