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团结水库溢洪道闸门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团结水库溢洪道闸门更新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宁府办抄字【2018】2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宁都县团结水库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洛口镇员布村团结水库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1800617.26元 ;
2.3计划工期:124日历天,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2月15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中标后即签订合同先行闸门制作)。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含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机电设备及安装)及临时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3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07月11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2日15时00分前,地点为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施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由建造师担任)、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3.6万元
7.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1日17:00
7.3账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宁都支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九江银行宁都支行,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任选一个银行账号直接转入。
相关提示:一是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二是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返回子账号生成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三是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规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做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
8.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8.1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投标人原缴入的基本账户退还,无须提供收据。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8.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交易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9.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13483元计取(应控制在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中介机构收取代理费后不可再向业主或中标人收取任何费用)由项目单位支付。
10. 有关说明
10.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本级)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10.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10.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评标过程中需按招标文件内容提供《到岗承诺书》。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团结水库管理局
地 址:宁都县洛口镇员布村团结水库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15180293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登峰二期C2栋2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296760275
监 督 单 位:宁都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7-6816780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2、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3、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宁都支行
4、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5、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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