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遴选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已承接武汉至红安高速公路第二标段工程二期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现对武汉至红安高速公路第二标段二期附属工程施工分包进行遴选。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
沪蓉高速红安联络线(武汉至红安高速公路)路线全长27.683km,起讫桩号为K1+053.272~K28+736.283,项目整体呈南北走向。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我部为第二标段,本标段起讫桩号为K11+200~K28+736.283,路线全长17.536km。项目起点于熊家湾顺接第一标段,经邬家湾北侧跨国道G230后,在秦家畈设高桥互通与省道S334连接,继续向北经孙家湾、胡家岗、桥头边村,在刘家塝设红安南枢纽互通与麻竹高速立体交叉,继续向北,经戴家湾,于严家冲设红安主线收费站,路线止于云台村,与红安县发展大道平面交叉。项目采用设计速度为100公里每小时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米。
本项目路线全长17.536公里(不包含互通及连接线),主线桥10座/2110m,匝道桥9座/1250m,拼宽桥1座/307m,汽车天桥1座/67.5m,桥梁占比12.03%。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高桥互通、红安南枢纽互通),监控通讯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2处(高桥互通匝道收费站、红安主线收费站)。
2.2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本次遴选范围为武汉至红安高速公路第二标段二期附属工程施工分包。
本次遴选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合同包号为:第1、2合同包,具体划分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遴选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8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申请人必须为建设集团或遴选人准入资源库内协作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申请人最多可以同时对2个合同包提出申请,但仅允许中选1个合同包;申请人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第一中选候选人资格的,由遴选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最低的原则)确定申请人中选的合同包,若申请人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3.6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3.6.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承包人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023年2月1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到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龚家铺村110号报名获取遴选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064053756@vip.163.com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6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龚家铺村110号遴选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编:430077
联系人:刘女士/蔡女士
电话:13114332305/15897886410
项目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武汉至红安高速公路第二标段二期路面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高桥镇雷家田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086437276
附件:表格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