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亳州市疾控中心采购新冠核酸实验室分析和报告配套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5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cdc[2022]011号
预算金额2.5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中标公司亳州市鑫蕾贸易有限公司2.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亳州市疾控中心采购新冠核酸实验室分析和报告配套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目名称:亳州市疾控中心采购新冠核酸实验室分析和报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BZCDC[2022]011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524

开标日期:2022531

中标价:贰万伍仟捌佰元整(25800元

标供应商名称:亳州市鑫蕾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国购汇金广场A座820室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内容(名称、数量)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品牌

1

屏风卡位工作台

3

格诺瓦

2

1.2m工作台

1

格诺瓦

3

1.4m工作台

3

格诺瓦

4

4m工作台

1

格诺瓦

5

屏风卡位、1.2m和1.4m工作台配椅

10

华势

6

4m工作台配椅

16

华势

招标人名称: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亳州市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东侧

联系人:主任

联系电话:0558-5126127

公告期限:2022531日至 2022 61日(1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0558-5126127。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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