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综合业务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234.8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cczb[gk]2018021
预算金额245.4万元
招标联系人齐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衡0591-87554653
中标联系人吴绍文18705919835
公告正文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综合业务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综合业务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

采购单位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18年08月28日 16:16
开标时间 2018年06月11日 09:00
预算金额 ¥24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衡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54653
采购单位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平潭县潭城镇燕东庄1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齐心 1885076017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衡、0591-87554653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综合业务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综合业务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CCZB[GK]2018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衡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6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平潭县潭城镇燕东庄1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齐心 188507601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衡、0591-8755465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

乙方福州安捷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CCZB[GK]2018021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综合业务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1 2348600 ThinkStation P320等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我公司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所有软硬件(整机)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年的(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原厂免费保修和软件升级服务。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我公司负责包修、包换。我公司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故障6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提供备机服务。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 齐心/18850760177 福州安捷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23486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肆万捌仟陆佰元整(¥2348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燕东庄151号区气象局

4.3交付条件:满足招标文件、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完全符合文件规定要求,详见合同标的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提供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 2. 项目设备到齐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5%货款。 3. 项目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尾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永久有效

10、违约责任

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所交的货物不合格视为未交货,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者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总货款的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总货款的3 %。甲方不同意延长交货期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总货款的 2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20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 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是,延期付款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总货款的3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 乙方: 福州安捷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平潭县潭城镇燕东庄151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146号大梦山新村3号楼309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吴绍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8850760177 联系方法: 1870591983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师大支行
账号: 账号: 415667681597

签订地点:平潭

签订日期:2018年06月25日

二、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5.4 万元(人民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