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柔远雅苑1#、2#楼裙房二层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金额
395.1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5.19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工1839607705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591-877138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柔远雅苑1#、 2#楼裙房二层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名称) 柔远雅苑1#、 2#楼裙房二层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柔远雅苑1#、 2#楼裙房二层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已由福州市市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 福州市市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柔远雅苑位于台江区新港街道琯后街2号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95.19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柔远雅苑1#、 2#楼裙房二层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配合设计成果文件审查、配合设计变更及审查、施工期间技术咨询及参与相关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②施工范围:柔远雅苑1#、 2#楼裙房二层装饰装修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③采购范围: /
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审、竣工验收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51900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2590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②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③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个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48 23 日至20248 2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含节假日)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7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9 12930分,地点为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本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市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5层 ,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396077055 ,传真: /
联系人: 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 ,邮编:350005
电子邮箱:fjdsxmgl@163.com
电话: 0591-87713855 ,传真:/
联系人:、石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市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5层
联系电话: 谢工 18396077055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4层406室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8-22 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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