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立医院(含金山院区)互联网药品配送服务项目市场调研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余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2
公告正文
根据医院需求,需要对我院(含金山院区)互联网药品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现特向社会邀请各潜在供应商进行方案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立医院互联网就诊患者处方开具后选择的药品配送服务,就诊患者可选择自行取药或物流配送药品,选择物流配送药品的由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承担实施,配送费由就诊患者自行承担。本次采购药品配送为常规药品,不含需冷链运输的药品。
二、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快递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本次采购的药品配送物流机构需严格遵守国家药品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管工作的通知》(闽药监药通函〔2019〕128号)要求开展工作,对所承接的药品第三方物流服务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
2、药品配送配送车辆应符合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运输要求。
3、药品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工具,防止药品暴晒、跌落、破损、遗失、被雨雪等污染。运输工具封闭是指车厢体应当整体封闭、结构牢固、货箱门严、密可锁闭,可有效防尘、防雨、防遗失。
4、运输工具应符合温湿度、卫生、安全的要求:有防晒、防雨、防虫等设施设备,保证药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卫生要求。
5、药品运输时,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
6、应提供7×24小时的电话热线咨询服务。对物流运输中产生的问题按照要求做出响应。本项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
7、药品交接取件点分别为省立医院东街院区和金山院区指定地点,统一响应时间为二个时段,分别为上午十一点半和下午四点半,每个院区药品交接人员须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避免因快递员频繁更换引起的药品交接误差。
8、由成交人负责互联网医院物流配送模块的开发和植入,模块的开发和植入应在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软件开发拓展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包括成交人因为物流模块的开发植入可能引起的采购人其他软件功能调整配合服务费。
9、本次物流公司招标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0、快递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取药时应与采购人完成药品清单核对,核对无误后确认。配送过程中因药品丢失或药品错配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成交人承担。
四、自愿参与调研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特殊资格要求的建议、服务内容与要求等的优化及建议(互联网药品配送完整流程描述、物流模块的开发及植入方式、物流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类似项目业绩1-2项;能够为业主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或者优化服务方案;营业执照、授权函及相关有利于提升药品配送服务的资质证书。
五、截止时间:所有材料截止于2024年7月12日12时前加盖公章后递交至福建省立医院9号楼3层总务部。(联系人:余工88216028)
 
                                             福建省立医院总务部
                                                  2024年7月3日
 
一审:庄捷
二审:余良仁
三审:张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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