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9000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林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旭0310-21194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邯郸市丛台区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9000001B01
招标内容:

【邯郸市丛台区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丛台区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由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丛审批【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其中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16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国际会展中心。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包括城市大脑软件平台、八大专业应用软件体系开发、智慧城市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平台、网络安全环境完善等。其中,城市大脑软件平台主要包括数据中台一套和业务中台一套;八大专业应用体系开发主要包括信息资源规划一套、政务服务体系一套、经济产业服务体系一套、惠民服务体系一套、自然生态体系一套、应急处置体系一套、平安治理体系一套、数字平台APP等应用体系开发;智慧城市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平台包括运营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等;网络安全环境完善,包括VPN、堡垒机、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网页防篡改、漏洞扫描等。
2.1.3计划工期: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80日历天;
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邯郸市丛台区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一标段: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开发及基础软硬件购置;二标段:数字化综合服务中心能力提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王浦;电话:0310-3135351;代理机构:河北林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董旭;电话:0310-211945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8 08:30至2023-11-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林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北仓路129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浦
联系人: 董旭
电话:
0310-3135351
电话: 0310-211945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