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410154-70-03-02307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南原港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蒙蒙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6
公告正文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招标人为河南原港实业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410154-70-03-023070,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以南柳园路以西
2.3 建设规模: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3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8.40万㎡,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60万㎡,包含12栋18层住宅楼,2栋18层服务型公寓主楼为地上18层,地下1层,1栋幼儿园和1栋社区服务中心。共需约49部直梯(含乘客电梯,消防电梯兼担架、无障碍电梯,货梯),2部自动扶梯,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电梯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保、报验、全过程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配件供应及主体施工配合等其他伴随服务。
2.5交货及安装期: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次接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期45日历天(每批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本次招标的电梯型号及数量,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8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的资格要求同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注册均可;在本项目电梯安装调试验收阶段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并提供其建造师注册单位出具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单份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35部及以上的直梯销售及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5.2投标人须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投标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含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在郑州市设立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服务机构),该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协议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出现上述情况同时参加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6.3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3月26日 至 2024年4月1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 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B区第十一开标室。
5.3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注: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下载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河南原港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柳园口村民委员会院内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68982007
传真:无
电子邮箱:961455453@qq.com
7.2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郑蒙蒙、孙晋
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无
邮箱:xdzx006@126.com
7.3监督部门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电话:0371-67179995
传真:无
邮箱:zdxqjsj1407@163.com
地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层
2024年3月25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招标人为河南原港实业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410154-70-03-023070,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以南柳园路以西
2.3 建设规模: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3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8.40万㎡,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60万㎡,包含12栋18层住宅楼,2栋18层服务型公寓主楼为地上18层,地下1层,1栋幼儿园和1栋社区服务中心。共需约49部直梯(含乘客电梯,消防电梯兼担架、无障碍电梯,货梯),2部自动扶梯,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电梯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保、报验、全过程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配件供应及主体施工配合等其他伴随服务。
2.5交货及安装期: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次接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期45日历天(每批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本次招标的电梯型号及数量,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8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的资格要求同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注册均可;在本项目电梯安装调试验收阶段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并提供其建造师注册单位出具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单份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35部及以上的直梯销售及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5.2投标人须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投标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含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在郑州市设立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服务机构),该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协议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出现上述情况同时参加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6.3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3月26日 至 2024年4月1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 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B区第十一开标室。
5.3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注: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下载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河南原港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柳园口村民委员会院内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68982007
传真:无
电子邮箱:961455453@qq.com
7.2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郑蒙蒙、孙晋
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无
邮箱:xdzx006@126.com
7.3监督部门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电话:0371-67179995
传真:无
邮箱:zdxqjsj1407@163.com
地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层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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