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桂铁路富宁段施工影响区供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JYDL201703-4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桂铁路富宁段施工影响区供水建设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农经【2016】10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富宁县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自云桂铁路(富宁段)施工以来,造成富宁县新华镇、板仑乡、归朝镇5个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受破坏,分别为:新华镇新兴社区莫勺村、新华镇那农村委会安灯村;板仑乡木都村委会金卡、木恩村;归朝镇孟村村委会小孟村。造成饮水工程受损的主要原因,铁路施工造成原有水源点断流,引水主管被破坏,经到现场勘测,村内管网除新华莫勺村外,都是铺设多年,年久失修,管网大部分已经锈蚀、破损及老化,需要更换,村内调节池部分存在漏水现象,加之原有调节池容量较小,也不能满足现有人口的需求。因此,针对以上几个村小组饮水存在的问题,决定重新找水源,铺设引水主管、新建调节池,铺设村内管网(除新华莫勺村外)等工程,以解决上述村饮水困难问题。自云桂铁路(富宁段)施工以来,造成新华镇、归朝镇、剥隘镇、者桑乡4个乡(镇)20条灌溉沟渠遭受损坏,其中,损坏沟渠总长度27804m;影响下游农田灌溉面积达4279亩。造成渠道受损的原因有两种:(1)由于铁路施工造成部分原有沟渠中断,需绕行或提高水源点水位才能保证灌区得到有效的灌溉;(2)由于隧道施工造成原有水源断流,需另选水源才能保证灌区得到灌溉。为使受影响灌区得到很好的恢复,从分发挥其效益,决定对原有三面光沟受损的仅对受损段进行恢复,规格与原有沟渠规格一致,对原有水源被破坏需另找水源及中途破坏需绕行或抬高水源点水位的土沟,全部修建成三面光沟。
2.2招标范围:
(1)饮水工程:该工程主要是解决新华镇莫勺村、安灯村,归朝镇小孟村,板仑乡木都村委会金卡村小组、木恩村小组247户965人、生猪666头及大牲畜270头(匹)人蓄饮水问题。需新建水池4个,其中容积水池50m3一个,容积水池30m3三个,架设5个村小组人畜饮水管网;建提水工程1件。(2)渠道工程:对云桂铁路富宁段沿线四个乡镇14个村小组受损20条27804m沟渠进行恢复建设,渠系建筑物包含取水坝(4座)、渡槽1座、泄洪槽22座、盖板涵3座、人行桥1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附相应合同证明材料),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至少有一件类似水利工程的施工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近三年至少有一件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须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明及《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结果,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申请。
3.4近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拟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套(需证企相符)、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明及《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备案证》原件.。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地址;文山市新闻路75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2200元/套(含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之前,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15时00分。地点为: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开标时间:2017年3月29日15时00分。地点为: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3月28日17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户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300 1677 5360 5100 5241-0135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富宁县政务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富宁县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0876-613145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新闻路75号二楼
联 系 人:王凤
电 话:0876-8884336 、15187141718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