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后楼吴厝抢救性修缮保护工程
金额
7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凯盛招(2021)004号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公司尤溪县博物馆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凯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陈1301568023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凯盛招(2021)0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楼吴厝抢救性修缮保护工程已由尤溪县修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博物馆,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尤溪县博物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凯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洋中后楼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后楼吴厝抢救性修缮保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20151元(暂列金:3429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文物部门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古建筑类或古建筑维修保护)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应持有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职工,以岗位证书所署单位或以养老保险复印件为准。

3.3.投标人拟派出的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应提供近3年来(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3年)在福建省内完成的施工(最少一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仅限古建筑修缮)施工业绩,(投标时应附上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要求(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文物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各业绩证明材料的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文)规定,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闽建办建函〔2017〕41号)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6 28日至20217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 00 分至1130分,下午1500 分至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闽中茶城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13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79 9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收据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到现场投标的,①自觉遵守各级有关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各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询问;②须自行准备口罩,进行身份核验、体温监测并登记。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未通过身份核验及体温监测异常的投标人员拒绝其入场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youxi/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博物馆

地 址:尤溪县城关水南路5号

邮 编:365100

电 话:0598-6323386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凯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尤溪县水东大厦4楼

邮 编:365100

电 话:13015680231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帐户: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尤溪支行

账 号:6232636400101697990

电 话:0598-630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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