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延平区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二期)-夏道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E标段)
污水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管网污水管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市政综合工程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智慧工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建筑起重机械远程监控租赁服务工业品细微偏差补正抽球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专项方案设计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交通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场内交通施工现场基础资料工程变更费用变更工期顺延工程索赔工程款支付停工通知复工通知分包人的确定主要设备材料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图纸会审和设计半成品保护构配件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夜间施工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施工建筑垃圾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施临时设施费施工临时便道堆放场预制场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管理材料与工程设备工程照管隐蔽工程检查文明施工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测量放线材料与设备施工设备试验设备现场工艺试验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保修金验收工程试车试车程序投料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施工机具维修队进行修复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程保险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防渗漏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给排水设施配套管网软基处理道路工程埋污水管破除旧路面石渣桥梁工程涵洞工程外涵洞修复排水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污水管网接户管道路破除地质勘察报告甲供材料费人材机土方工程机械开挖石方工程扣件钢管脚手架混凝土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胶合板模板钢模板围堰便桥洞内临时设施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履带式单斗挖掘机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轨道大型机械设备检测监测材料二次搬运行人行车干扰地下设施临时保护设施爆破安全措施爆破现场警戒与实验措施水上支架平台施工围挡工程排污费塑料管道成品塑料检查井涂塑钢管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隔油井S型存水弯UPVC塑料管再恢复混凝土路面三通一平防雷电护栅成品半成品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安装材料门窗玻璃密封件材料设备加密锁变更公告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020701800639001
预算金额394.62万元
招标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詹小姐0599-88637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延平区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二期)-夏道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E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二期)-夏道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E标段)已由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委员会会议纪要夏纪委[2022]5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计污水管道长度为6362米,工程总投资约为395万元,最高控制价为3946287元(含暂列金187918元,甲供材料23217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二期)-夏道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E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4628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8、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9、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6日 09:00:002023年1月12日 15: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11日 17:00: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保证金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⑦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12日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015690788,传真:/

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338号(武夷香榭)BC连接体101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63787,传真:/

联系人: 詹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

联系电话:0599-8463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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