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竞谈-信鸿湾区智谷二期-2023-023 1. 竞争性条件 本次谈判项目的谈判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承建的信鸿湾区智谷高端信息研发及生产项目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建设物资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2.1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东莞市信鸿湾区智谷高端信息研发及生产项目二期建设工程位于沙田镇西太隆村,二期总用地面积27771平方米,建筑面积167566.7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1679.22平方米。主要产品类型为厂房、宿舍以及生活配套商业,分别为4栋厂房、5栋厂房,地上均为15层,建筑高度为79.20m;6栋厂房地上13层,建筑高度为66.70m;7号宿舍地上32层,建筑高度为99.95m;9号地下室地下1层,高度为3.9m;10栋垃圾收集站及公共厕所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6.15m。 本期工程基础主楼、附楼均为预应力管桩基础。结构型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4栋厂房、5栋厂房、6栋厂房部分楼板采用成型钢筋网+铝合金模板的装配式构件类型,7号宿舍采用预制叠合板楼板+成型钢筋网+铝合金模板的装配式构件类型,最重的预制构件重量约0.913t。 计划工期:暂定2022.12.1-2024.9.9 2.2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是信鸿湾区智谷高端信息研发及生产二期项目工程所用的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竞争性谈判的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的划分等情况详见表格。 3. 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详见附表1:谈判物资包件划分表。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谈判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谈判文件。初次投标的供应商请登录平台,进入“供应商园地”,下载“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学习操作方法。 请投标人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后,登录供方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步骤参与、响应本次谈判。 4.3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7日10点00分至2023年8月3日10点00分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发送至谈判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谈判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luban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包件售价: 详见附表1:谈判物资包件划分表,售后不退。 4.5本次谈判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8月3日上午10点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上午10点00分(即为开标时间);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信鸿湾区智谷项目物资设备部(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村兴洲路47号),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投标人也可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递交地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信鸿湾区智谷项目物资设备部(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村兴洲路47号),联系人:古杰,联系电话:15642743598。谈判人截止收取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8月3日上午10点00分,逾期未收到邮递的投标文件,谈判人将不予受理。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响应处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解锁密码递交时间同上。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同上。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4届时投标人想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 7.谈判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信鸿湾区智谷二期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古杰 联系电话:15642743598 详见附表1:谈判物资包件划分表 8.二次报价 如果第一次报价合理,符合市场行情和项目效益最大化原则,将不开启二次报价,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按以下条例执行。 8.1二次报价时间:开标结束后,自招标人发出二次报价通知1小时内完成。 8.2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权力,按照第一次报价内容进行评审。 8.3第一次报价将作为投标单位投标意愿的判定依据,第一次报价需严谨客观对待,如投标单位第一次报价与最低价偏差过大,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参与二次报价。 9.投标保证金 8.1接受现金和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8.2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10.附件(请下载) 附表1:谈判物资包件划分表 附表2:投标申请表 附表3:谈判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划分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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