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32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建伟1356753261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310-330602-04-01-55912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财政,出资比例为自筹83.4%,财政16.6%,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37920.21万元,工程概算80454.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6073.8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655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75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5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959平方米共建设安置住宅12788套。同时,配套室外工程并对周边配套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南路以西,劳家葑内河以北,规划支路以东,规划玉屏路以南。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1#-12#(1#、9#为全装户型,其余均为毛坯户型)、13#物业用房、幼儿园、配电房及景观连廊等建筑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外立面石材、铝板、雨蓬及百叶格栅等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智能化、室外总体配套工程(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管网、海绵城市、雨水回用、围墙、大门等),本工程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率不低于5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标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0323.9534万元

2.3施工总工期:9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0191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PC装配式民用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业绩进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截图。

备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PC装配式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单位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竣工图纸,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②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所注为准。

民用建筑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民用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33/T1165-2019)的定义为准。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

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业绩即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须满足上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统筹策划、协调、建设管理和工程施工等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职工;⑤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⑥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应满足3.2的要求。

3.5□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9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309  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剡溪路488 址:浙江省绍兴市二环北路38号第六空间5546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陶建伟 /胡佳怡(预算)    

 话:0575-88613909                话:13567532615/13065786158(预算)    

 箱:/                          箱:502075282@qq.com  

20240930



附件下载:
[A3306021280001383001001]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YC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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