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蓝思科技黄花生产基地项目一号地块侧DN1200污水管道工程项目 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202012160219-1发包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承包人(全称):  湖南城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长沙经开区蓝思科技黄花生产基地项目一号地块侧DN1200污水管道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长沙经开区蓝思科技黄花生产基地项目一号地块侧DN1200污水管道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黄花生产基地1号地块北侧(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工程内容:设计范围内新建一趟DN1200市政污水管,本段污水管埋深 4.2 ~6.5m,位于蓝思科技厂区以内,且施工空间相当有限,故考虑采用机械顶管施工(采用泥水平衡顶管机),顶管管径 DN1200 钢筋砼顶管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蓝思科技黄花生产基地项目一号地块侧DN1200污水管道工程,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花片区,设计范围内新建一趟DN1200市政污水管,本段污水管埋深 4.2 ~6.5m,位于蓝思科技厂区以内,且施工空间相当有限,故考虑采用机械顶管施工(采用泥水平衡顶管机),顶管管径 DN1200 钢筋砼顶管,范围 K0+858~K1+174,位于 W15~W17之间,顶进长度为 316m,实际管道长度为 313.6m。工作井采用逆作法施工。本项目主要有:土方工程、顶管工程等。主要内容包含工作井的土方开挖及回填、顶管工程施工,管道基础浇筑、 钢筋混凝土污水工程井及检查井浇筑等。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01-28计划竣工日期:2021-03-08工期总日历天数:39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314725.13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壹万肆仟柒佰贰拾伍元壹角叁分 (? 3314725.13 元)(含税);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伍万肆仟柒佰肆拾贰元肆角叁分(? 2654742.43元);

(2)单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陆仟肆佰伍拾贰元伍角(?6452.5元);

(3)总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肆仟贰佰伍拾柒元玖角壹分(?4257.91元);

(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伍万玖仟柒佰贰拾陆元玖角叁分(?59726.93元);

(5)其他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伍仟捌佰伍拾贰元肆角陆分(?315852.46元);

(6)销项税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叁仟陆佰玖拾贰元玖角(?273692.90元) 。

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合同,中标优惠率为5.2%,最终合同价款以投评审定的为准,并执行中标优惠率。

2.付款方式及验收:

本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结算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审核后,依据结算审核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14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 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在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组织监 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 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 自验收合格后第 15 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 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 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其他说明: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合同,中标优惠率为5.2%,最终合同价款以投评审定的为准,并执行中标优惠率。4.付款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单位自行支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袁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十三、其他条款

本线上协议内容与本项目线下纸质版合同不一致、缺漏的,均以线下纸质版合同为准,纸质版合同内容详见本线上协议附件。

发包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承包人(全称): 湖南城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0593267017T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000085407394X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3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陡岭支路111号锦顺和园1栋、6栋1316-1317房
法定代理人: 陈海龙 法定代理人: 佘亚波
委托代理人: 彭思维 委托代理人: 彭金花
电话: 0731-84873946 电话: 0731-85684077
传真: 0731-84873942 传真: 0731-85684077
账号: 59116258223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马王堆支行
合同正文结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长沙经开区蓝思科技黄花生产基地项目一号地块侧DN1200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合同.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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