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新开街道办事处年度市政零星工程施工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0513-83596366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敏0513-855396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2
公告正文
002001001 549cb3a3-1fac-42d1-bf1a-7cacede58175 2024/10/22 14:00 南通开发区

提醒注意: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紧急维修通知后的2小时内,相关维修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开展维修工作,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通市新开街道办事处年度市政零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新开街道办事处年度市政零星工程施工(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新开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新开街道办事处年度市政零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新开街道

2.1.2合同估算价:约50万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2.1.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不仅限于:应急维修项目及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市政类施工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相关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工作(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5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10 22 14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10 22 14 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

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11.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新开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开发区新景路59号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人:

孙敏

电 话:

0513-83596366

电 话:

0513-85539679/18912268150

 

 

2024年10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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