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210110043
预算金额173.28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林1857361201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金井茶园道路微循环建设工程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金井茶园道路微循环建设工程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金井茶园道路微循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08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202210110043
  项目名称: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金井茶园道路微循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732831.09元
最高限价:1732831.09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其他建筑工程 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金井茶园道路微循环建设工程 详见技术参数 1 1732831.09 1732831.09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绿色建材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5其他说明: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的,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上述资料;如供应商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有利于该供应商,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是指20227月至20229月内任意一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2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专业/ 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04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自行下载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1-08 10: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县水岸世景5栋33楼3304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11-08 10:00
2、开启地点: 长沙县水岸世景5栋33楼3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2-10-28起至2022-11-02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电 话:0731-86200129
地 址:长沙县金井镇金福路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林
电 话:18573612017
地 址:星沙街道水岸世景5栋3304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1. 竞争性磋商文件-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金井茶园道路微循环建设工程.doc竞争性磋商文件-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金井茶园道路微循环建设工程.doc
  2. 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金井茶园道路微循环建设工程.xls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金井茶园道路微循环建设工程.xls

2022 年10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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