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31.9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232022agk00059
预算金额17.2万元
招标公司闻喜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先生15035187800
中标公司山西金茂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1.9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8232022AGK00059
二、项目名称: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空氧混合仪、T组合复苏器2套;脑电仿生电刺激仪1台;超声脉冲电导治疗仪2台。 | 1 | 批 | 报价:319320(元) | 山西金茂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运城市盐湖区凤凰北路289号安厦中环大厦A1000号商铺 | 91140802MA0JWC6696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空氧混合仪、T组合复苏器 | 广东鸽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鸽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 | 83500 | AD3000-SPD 、AD3000-TPA |
1 | 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 石家庄渡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 | 93920 | NK-IB05 |
1 | 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超声脉冲电导治疗仪 | 河南省中和信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 2 | 29200 | SLC-00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功信,樊巧串,席文慧,贾勍,王俊堂(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闻喜县医疗集团(闻喜县人民医院、闻喜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地 址:闻喜县太风路74号
联系方式:0359-703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衡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MOMA19幢2层0202号房
联系方式:15035187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503518780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闻喜设备采购-2.doc招标文件-闻喜设备采购-2.doc
316.9K
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n采购项目
\n招 标 文 件
\n项目编号:(1408232022AGK00059)
\n采购单位:闻喜县人民医院
\n代理机构:山西衡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 二〇二二年五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
\n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4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1
\n第四部分 商务及技术要求23
\n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26
\n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1
\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n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n项目概况
\n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招标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1408232022AGK00059
\n项目名称: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n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n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38000元
\n采购需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品目名称\n | \n采购数量\n | \n计量单位\n | \n预算金额(元)\n | \n备注\n |
\n1\n | \n空氧混合仪、T组合复苏器\n | \n2\n | \n套\n | \n172000\n | \n |
\n2\n | \n脑电仿生电刺激仪\n | \n1\n | \n台\n | \n100000\n | \n |
\n3\n | \n超声脉冲电导治疗仪\n | \n2\n | \n台\n | \n66000\n | \n |
供货期:15日历天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1、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2、地点:
\n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n方式:
\n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KBKey),凭借CA数额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获取免费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n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n4、售价(元):0
\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n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n2、开标时间:2022年6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n开标地点:运城市盐湖区条山街与人民路交叉路口交通银行三楼会议室
\n五、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其他补充事宜
\n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闻喜县人民医院
\n地 址:闻喜县太风路74号
\n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n项目联系方式:0359-7031600
\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山西衡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MOMA19幢2层0202号房
\n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n项目联系方式:15035187800
\n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条款名称\n | \n内 容\n |
\n1\n | \n项目名称\n | \n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n |
\n2\n | \n采购需求\n | \n空氧混合仪、T组合复苏器2套,预算金额:172000元;脑电仿生电刺激仪1台,预算金额:100000元;超声脉冲电导治疗仪2台,预算金额:66000元。\n |
\n3\n | \n预算金额\n | \n338000元\n |
\n4\n | \n供货期\n | \n15日历天\n |
\n5\n | \n质保期\n | \n1年\n |
\n6\n | \n采购人\n | \n名 称:闻喜县人民医院 \n地 址:闻喜县太风路74号\n项目联系人:刘先生\n项目联系方式:0359-7031600 \n |
\n7\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 称:山西衡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MOMA19幢2层0202号房 \n项目联系人:董先生\n电 话:15035187800 \n |
\n8\n | \n投标人资格条件\n |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n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n |
\n9\n | \n投标保证金\n | \n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形式交纳 。\n2、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14时3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n3、保证金为人民币6760 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1408232022AGK00059)。\n4账户信息:\n开户名称: 山西衡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开 户 行: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n账 号: 101103010300000251345 \n行 号:402161002336\n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n |
\n10\n | \n投标有效期\n | \n90日历天\n |
\n11\n | \n提交投标文件方式\n | \n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n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具体以电子版为准,纸质版只作为辅助评标材料,资格、商务及技术、报价文件合并装订为一册)。\n |
\n12\n | \n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n | \n2022年6月16日14时30分止\n |
\n13\n | \n开标地点\n | \n运城市盐湖区条山街与人民路交叉路口交通银行三楼会议室\n |
\n14\n | \n评标委员会的组建\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n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n |
\n15\n | \n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n | \n是\n |
\n16\n | \n履约担保\n | \n响应甲方要求\n |
\n17\n | \n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n | \n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n18\n | \n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n | \n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 |
\n19\n | \n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n | \n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折扣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 |
\n20\n | \n招标代理服务费\n | \n4500元,由采购人支付。\n |
总则
\n适用范围
\n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n定义
\n“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货物。
\n“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n“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n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n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n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n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编制技术要求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n投标费用
\n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招标文件
\n招标文件的构成
\n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n招标公告;
\n投标人须知;
\n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n商务、技术要求;
\n合同原则;
\n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n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n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n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n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n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n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n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n投标文件
\n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n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n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n资格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
\n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n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n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及技术、报价文件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n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n(1)资格文件:
\n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n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n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
\n保证金汇款凭证;
\n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n2022年第一季度缴纳社保凭证及明细(应包含养老、医疗保险,被授权人须在明细中);
\n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无纳税凭证,须出具零报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n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被授权人须在明细中);
\n近三年内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n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公司、法人);
\n“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n诚信投标承诺。
\n(2)商务及技术文件:
\n供应商企业简况(见‘投标文件格式’);
\n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n售后服务响应、维护等相关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n(3)报价文件
\n投标报价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供应商认为针对报价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n投标文件应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文件所附资料均应为原件扫描件,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应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n投标保证金
\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
\n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方式进行交纳。
\n开户名称: 山西衡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开 户 行: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n账 号: 101103010300000251345
\n行 号:402161002336
\n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上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n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n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持投标保证金单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n投标报价
\n所有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服务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n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n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凡低于采购预算过低的投标报价,必须提供有力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将视为降低成本恶意竞争,作废标处理。
\n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n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n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n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n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n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n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n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n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n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n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n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n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严格一致;
\n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n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n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投标文件的递交
\n纸质版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参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1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n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且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n投标截止时间
\n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未按规定提交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n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n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n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n开标
\n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n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n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同报名时一致并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n开标时由签到投标人供应商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工作人员拆封唱标。
\n唱标时,唱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n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n评标程序和要求
\n组建评标委员会
\n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n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n符合性审核
\n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n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n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n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n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n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n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n投标服务内容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n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超出采购预算的;
\n投标保证金未交纳或交纳不足的;
\n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n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n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n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n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n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n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n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n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n投标的澄清
\n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n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n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n详细评审
\n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n确定中标人
\n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直接确定中标人。
\n评标过程保密
\n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n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n采购项目废标
\n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n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n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n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n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n签订合同
\n中标通知
\n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n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中标服务费
\n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采购代理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n签订合同
\n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n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n保密和披露
\n保密
\n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披露
\n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询问和质疑
\n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n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n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n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n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n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n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n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n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n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n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n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n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n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n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n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n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n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n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n违约处罚
\n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n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n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n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n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投标人价格、商务、技术、服务得分的总和。
\n第四部分 商务及技术要求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10分)1、同类项目业绩(0-5分)同类项目业绩以供应商提供的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近三年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得0.5分,最高5分。52、投标文件响应程度(0-5分)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内容编制精细程度、目录页码清晰程度等因素进行比较打分,最高5分。5二、服务、技术部分(60分)供应商承诺所供设备均由供方免费安装调试,免费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并有明确培训计划和方案,根据方案具体情况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甲方需求,得5-10分; 方案较明确、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甲方需求,得5-8分; 方案编制一般,得0-5分。102、响应时间承诺(0-5分)承诺响应时间为甲方提出问题30分钟内由专业人员响应,如有需要,6小时内须赶赴现场,24小时内不能修复问题的无偿提供备品备件。承诺的得5分,未承诺的不得分。53、售后服务方案(0-15分)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针对项目情况提出先进性、合理化的建议,具有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流程及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的方案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甲方需求,得10-15分; 方案较明确、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甲方需求,得5-10分; 方案编制一般,得0-5分。15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10分)1、同类项目业绩(0-5分)同类项目业绩以供应商提供的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近三年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得0.5分,最高5分。52、投标文件响应程度(0-5分)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内容编制精细程度、目录页码清晰程度等因素进行比较打分,最高5分。5二、服务、技术部分(60分)供应商承诺所供设备均由供方免费安装调试,免费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并有明确培训计划和方案,根据方案具体情况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甲方需求,得5-10分; 方案较明确、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甲方需求,得5-8分; 方案编制一般,得0-5分。102、响应时间承诺(0-5分)承诺响应时间为甲方提出问题30分钟内由专业人员响应,如有需要,6小时内须赶赴现场,24小时内不能修复问题的无偿提供备品备件。承诺的得5分,未承诺的不得分。53、售后服务方案(0-15分)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针对项目情况提出先进性、合理化的建议,具有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流程及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的方案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甲方需求,得10-15分; 方案较明确、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甲方需求,得5-10分; 方案编制一般,得0-5分。154、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比较打分。(包括但不仅限于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15分; 方案较明确、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5-10分; 方案编制一般,得0-5分。155、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及配置(0-15分)(1)技术参数需求或性能描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2)每有一项需求或性能描述负偏离扣3分,扣完15分为止。注:①投标人在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时,对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项真实填写,如发现提供虚假参数者技术部分直接记为0分。中标产品交付标准必须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为准,如有虚假应标,招标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②此项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5三、价格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计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在计算有效评标报价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上给予6%的扣除。304、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比较打分。(包括但不仅限于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15分; 方案较明确、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5-10分; 方案编制一般,得0-5分。155、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及配置(0-15分)(1)技术参数需求或性能描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2)每有一项需求或性能描述负偏离扣3分,扣完15分为止。注:①投标人在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时,对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项真实填写,如发现提供虚假参数者技术部分直接记为0分。中标产品交付标准必须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为准,如有虚假应标,招标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②此项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5三、价格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计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在计算有效评标报价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上给予6%的扣除。30
\n一、项目名称:闻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n二、供货期:15日历天
\n三、质保期:1年
\n四、设备及技术参数
\n1、T组合复苏器
\n1.压力表 -2-10kPa(-20~100cmH2O)
\n2.压力限制(MAX-P) @0-15LPM ≤6kPa (60cmH2O)
\n3.吸气峰压(PIP) @5-15LPM 0.2-5.7kPa (2-57cmH2O)
\n4.CPAP/PEEP @5-15LPM 0.03-2.3kPa (0.3-23cmH2O)
\n5.工作噪音 不大于55dB(A)
\n6.气源要求 0.3MPa-0.4MPa 容量大于100L
\n7.安全/性能要求 YY0600.5-2001
\n8.建议适用体重范围 最重10KG
\n9.工作和存放环境 -20℃~50℃,相对湿度最高90%
\n2、空氧混合仪
\n1.氧浓度21%~100%连续可调。
\n2.氧浓度、流量分开调节,互不影响。
\n3.表面经过阳极氧化处理。
\n4.机械膜片平衡原理。
\n5.氧浓度调节范围:21%~100%
\n6.流量调节范围:0LPM~1.0LPM & 0LPM~10LPM
\n7.供气压力差报警:供气气源压力差>0.1MPa,声觉报警
\n8.声觉报警至少60s,噪音至少57dB(A)/供气气压恢复正常时,报警自动停止。
\n9.性能要求:符合YY 0893-2013
\n10.氧气和空气压力:0.3MPa~0.4MPa
\n3、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n一、工作条件:
\n 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85%;
\n 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n 电源要求:交流220V±22V , 50Hz±1Hz
\n 输入功率:≤60VA
\n二、 技术参数
\n1、耳后、肢体电刺激输出部分基本参数:
\n耳后电刺激输出最大电压峰峰值:8V,允许误差±20%;
\n肢体电刺激工作频率8kHz±30%;
\n(3)肢体电极最大输出电流强度60mA±30%;
\n(4)肢体电刺激输出最大电压峰峰值:80V,允许误差±20%;
\n(5)恒流输出特性:输出负载变化±50%时,输出电流变化不大于5%;
\n(6)输出电路开路测量时,输出电压压峰值不大于300V;
\n(7)四种输出模式可供选择;
\n(8)电极数量:每路电疗输出最多可同时连接3组电极(1组耳后电极、2组肢体电极);
\n(9)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
\n(10)时间选择:各路输出可在1min~60min范围内设定所需时间,定时误差±2%。
\n4、超声脉冲电导治疗仪
\n1、7寸电容触摸屏
\n旋转编码器、触摸屏调节强度
\n电致孔:指数波 脉冲宽度: 2ms,允差±10%;脉冲数量: 10个(正负各5个)
\n 4、超声波输出: a)有效声强:0.3W/c㎡,允差±0.06W/c㎡(Ø25);
\n b)声工作频率:1MHz,允差±0.1MHz;
\n c)波束不均匀系数:≤8;
\n d)额定输出功率:1.5W;
\n e)有效辐射面积:5cm2
\nf)波形:脉冲波
\n5、调制中频:
\na)基波波形:方波,频率:2kHz,允差±10%
\nb)调制波形:三角波、方波,频率:5.5Hz,允差±10%;
\nc)调幅度:100%,
\nd)输出Vp-p:0V~50V (50级可调,交流电)
\n6、额定输入功率:39VA
\n7、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8小时
\n8、定时时间:设定范围0~45分钟,默认30分钟,超声最大工作时间为30分钟
\n9、超声治疗头温度:小于41℃
\n10、治疗仪最大输出电流≤100mA(r.m.s)
\n11、输出短路保护,两电极头短路进入保护状态,5秒后自动恢复
\n12、治疗结束提示
\n13、安全类型:Ⅱ类BF型
\n14、环境温度:5℃~40℃
\n15、相对湿度:≤80%
\n16、电源适应范围:交流220V±22V 50Hz±1Hz
\n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n(服务合同草案)
\n甲 方:
\n乙 方:
\n根据 (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n第一条 项目概况
\n项目名称:
\n服务地点:
\n第二条 服务范围及要求:
\n(一)服务范围:
\n(二)服务要求:
\n第三条 合同委托服务期限
\n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n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n(一)资金性质
\n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
\n(二)合同金额:
\n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
\n(三)结算方式:
\n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n(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n1、 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n2、 甲方保证服务期间, 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 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n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 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 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n(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n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n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n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 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 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 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n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 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 甲方 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n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n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n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
\n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
\n第七条 保密条款
\n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 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
\n第八条 履约验收
\n第九条 违约责任
\n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 %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 天,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n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 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n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n第十条 不可抗力
\n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n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 10 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n3、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 责任。
\n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n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n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n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
\n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
\n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n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n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解决:
\n(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n(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n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n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n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 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第十四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n1、中标/成交通知书
\n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
\n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
\n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n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地 址: 地 址:
\n电 话: 电 话: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账 号: 账 号:
\n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n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要求及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2.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到“公章”或“签章”字样的,均应采用电子印章。
\n(格式)
\n(项目名称) 包
\n项目编码:
\n资
\n格
\n文
\n件
\n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章)
\n年 月 日
\n(一)投标函(格式)
\n (采购人名称) :
\n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n我方同意本次投标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n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n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报价一览表等。
\n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一览表。
\n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n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没有偏离。
\n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n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n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付款方式、履约担保完全响应甲方要求。
\n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n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n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n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n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n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n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投标人代表姓名:
\n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nE-mail:
\n 投标人(公章):
\n 法定代表人(签章):
\n 日 期:
\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n 单位名称:
\n 单位性质:
\n 地 址:
\n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 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年 龄: 职 务:
\n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n特此证明。
\n 投标人(公章):
\n 日 期:
\n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n(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n :
\n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n法定代表人:(签章)
\n投标人:(公章)
\n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n(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n(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n(六)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
\n(七)保证金汇款凭证
\n(八)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n(九)2022年第一季度缴纳社保凭证及明细
\n(十)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
\n(十一)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
\n(十二)近三年内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n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特此声明。
\n 投 标 人:(公章)
\n 法定代表人:(签章)
\n 日 期:
\n(十三)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公司、法人)
\n(十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
\n查询结果截图
\n(十五)诚信投标承诺
\n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n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n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n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n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n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n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n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n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n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n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n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n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n 年 月 日
\n(格式)
\n(项目名称) 包
\n项目编码:
\n商
\n务
\n及
\n技
\n术
\n文
\n件
\n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 (签章)
\n年 月 日
\n(一)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
\n1.名称及其他情况:
\n供应商名称:
\n地址:
\n成立日期:
\n主要业务范围:
\n公司性质:
\n法定代表人:
\n职员人数:
\n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n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n委托代理人签字:
\n委托代理人的职务:
\n电话号:
\n传真号:
\n(二)业绩证明材料
\n(三)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n\n序号\n | \n名称\n | \n招标文件\n技术要求\n | \n投标文件\n对应参数\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四)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材料
\n(五)售后服务响应、维护等相关承诺
\n(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
\n(格式)
\n(项目名称) 包
\n项目编码:
\n报
\n价
\n文
\n件
\n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章)
\n年 月 日
\n(一)投标报价一览表 (格式)
\n\n项目名称\n | \n | \n项目编号\n | \n |
\n投标报价\n(单位:元)\n | \n小写:¥ \n大写: \n | ||
\n供货期\n | \n | ||
\n质保期\n | \n | ||
\n备注\n | \n |
投标人(公章):
\n 法定代表人(签章):
\n日 期:
\n注:后附分项报价单
\n(二)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n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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