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明光市石坝镇津里村七里湖畔红旗圩约3051.2亩农田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mgcq202401-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经理1390550565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czmgcq202401-009

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24年22710时至2024年228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22710时至2024年228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买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租标的物:

1号标的物:明光市石坝镇津里村七里湖畔红旗圩约3051.2亩农田租赁使用权,租期五年,起拍价:228.84万元/每年。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从事农业产业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三、重大事项披露:

1、竞得人不得在标的内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只可以进行基本农田内容许的项目。未经政府批准和委托人同意,竞得人不得在标的内搭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标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限:5年,先付款后使用,年租金为竞价租金,第二年租金提前四个月交纳。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及约束条件在《红旗圩土地租赁合同书》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20%,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

3、在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得将标的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合同自行终止;

4、标的以现状出租,告知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面积以竞得人租赁使用时的面积为准。

5、标的物配套建设有一栋粮食仓储,建筑面积957.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15.2平方米;由石坝镇王桥村对外招租,若无人承租,由竞得人兜底承租,年租金6万元,该租金不在农田租赁使用权费用内。

四、租金价格、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明光市石坝镇津里村七里湖畔红旗圩约3051.2亩农田租赁使用权,租期五年,起拍价:228.84万元/每年;竞买保证金:肆拾万元整(¥4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⑴保证金须在2024年22617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⑵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得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成交价款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到明光市石坝镇人民政府指定帐户,( 户名:明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20000073188010300000026,开户行: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中心分理处转账时备注:明光市石坝镇津里村七里湖畔红旗圩农田租赁权第一年租金

1号标的物竞买保证金: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940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④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咨询、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26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委托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明光市石坝镇人民政府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4)其他: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及付款

竞价成交后,成交的买受人须向我公司支付10000元的拍卖佣金。买受人于2024年32017:00前,到明光市石坝镇人民政府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拍卖机构: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经理13905505654

委托单位:明光市石坝镇人民政府 杨主任13955088605

委托单位:明光市石坝镇人民政府

拍卖机构: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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