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净水厂及供水管线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延建监202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净水厂及供水管线改造项目,已由延市发改〔2022〕25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延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延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延吉市净水厂及供水管线改造工程监理;
(2)建设规模:对延吉区域进行给水管网过河管道铺设、供水管网改造、净水厂改造修缮、水质监测设备升级、智慧水务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改造、泵站升级改造等;
(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监理工作内容: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标段划分:1个;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内;
(8)计划工期: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9)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