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青岗坪煤矿三维地震探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09-2-2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汪先生1569181434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10-8191744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青岗坪煤矿三维地震
探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2-220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清塬乡青岗坪煤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青岗坪煤矿三维地震探查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旬邑青岗坪矿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矿井采掘期间揭露情况,实际地质情况与原始资料出入较大,矿井地质资料掌握不清,制约正常采掘工作,存在被监管部门停产的风险。42107回风顺槽目前掘进迎头位置煤层实际层位与原始地质资料相差12m,根据42107回风顺槽迎头瓦斯超前抽采钻孔施工过程中揭露,靠近42107开切眼附近时煤层底板等高线与原始资料相差超过25m;同时根据《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煤矿应积极推进透明地质保障系统建设, 构建采掘工作面透明地质模型,逐步将地质透明化与采掘活动、灾害防治等结合,为智能开采提供安全可靠的地质保障”;《陕西省煤矿透明地质保障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第四条“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煤矿应达到I类高级透明地质保障建设”第五条“井田地质探查工作主要服务于矿井水平、采(盘)区划分和开拓工程部署决策。煤矿应采用地面钻探、物探相结合的方法查明井田地层、构造、煤层、煤质、水文、瓦斯及其他开采地质条件,工作程度满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煤》(DZ/0215-2020要求)”“在采(盘)区掘进期间,煤矿宜采用钻探、物探相结合的方法”查明一下地质条件:1)落差5m以上断层、直径大于20m的陷落柱、幅度10m以上褶曲的形态及影响范围等;2)煤层层数、厚度,煤层结构和煤体结构变化及其变化;3)瓦斯赋存规律;4)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采掘工程与采空区、老窑的空间关系;5)煤层顶板坚硬岩层分布特征,周边采空区大面积悬顶、上覆遗留煤柱等情况;6)煤层顶底板特征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2.2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清源乡石门村青岗坪煤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Mt/a
2.4 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开工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招标范围:一采区42103工作面和42108工作面以北区域,分布在大巷东西两翼,面积为4.3k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新证,或提供资质类别为危险性评估、设计、勘察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的3个旧证;(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上述相关资质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工煤矿三维地震勘探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以及通过审核的三维地震勘探报告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并提供地质类或勘探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若证书为旧证不体现专业,需提供能体现专业的申报材料,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2)提供能证明其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如2024年1月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
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18日9:00起至2024年9月23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旬邑青岗坪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清塬乡石门村青岗坪煤矿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15691814342
电子邮件:pdua331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10-81917442
电子邮件:yue_li@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