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芦山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5.3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8262022000025
预算金额45.38万元
招标公司芦山县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35-288823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8262022000025

二、项目名称: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久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76号 45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久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司法部验收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档编制、设备保障、现场演示、技术培训等); 供应商提供的自助智能报到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心理测评系统、远程教育系统、移动执法指挥系统须与四川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互通。 ★2.供应商需提供无缝对接的承诺函,项目交付时未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互通,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453,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建洲刘涛(采购人代表)邓景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51182622210200000118[2022]00033],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2.本项目监督部门:汉源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4229282。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山县司法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赵家坝路

联系方式:15881216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0835-2888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山县司法局

电话:15881216204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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