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4197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东弘广业(河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艳云0313-2187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张家口市崇礼区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4197001B01
招标内容:

【张家口市崇礼区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崇礼区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张家口市崇礼区发展和改革局、张家口市崇礼区行政审批局以崇发改字【2022】129号、崇行审招核字第202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崇礼区龙泽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崇礼区龙泽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编号:HBDHGY-2023001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崇礼区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崇礼区西湾子镇头道营村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再生水厂工程和管网配套工程。新建再生水厂1座,设计规模为:1.3万m3/d;新建输水管线规模为:9.5km,含现状一级泵站改造、新建二级泵站1座和再生水蓄水池1座。再生水主要用于公厕冲厕、洗车、城市绿化、景观环境、环卫及道路清洗、造雪等。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和《城市污水再利用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计划项目总工期:2023年3月至2024年10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2.2招标范围:完成张家口市崇礼区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调试合格、工艺调试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和《城市污水再利用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并负责环保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包含再生水厂人员的工艺及技术培训,保证培训人员做到“三懂四会”)。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所有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包括竣工图)等相关工作以及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的配合服务)。
(2)工程设备采购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工艺设备、电气设备、暖通设备、自控设备、食堂设备、化验设备等。
(3)工程施工范围:再生水厂处理规模为1.3万m3/d,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深度处理组合池(包括反硝化深床滤池与臭氧催化氧化池)一座、新建滤布滤池一座、新建综合设备间(臭氧制备间、加药间及变配电间)一座、新建液氧站一座、新建清水池及送水泵站一座、配套新建综合楼一座、新建食堂一座、新建门卫一座、水源泵站(改造)一座、新建水源管线4.81km。含消防、监控、道路、景观、照明、绿化、管网等附属配套工程。
(4)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
施工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其中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2022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开标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须取得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至少取得其中的任一项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需提供 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等相关对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22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4家(含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基本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4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7)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8 09:00至2023-01-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崇礼区龙泽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弘广业(河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口市崇礼区 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冠垣广场2号楼6层629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孙晓东
联系人: 郝艳云
电话:
0313-4617310
电话: 0313-218733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返回顶部